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政办函 [2010] 62号
颁布日期:2010-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函[2010]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湘西自治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州畜牧水产局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为切实加强我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护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步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我州渔民增收、渔业增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电、毒、炸、抬网捕鱼等非法捕捞作业得到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渔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全年不出现致人死亡的渔业船舶事故,渔业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作业的渔船,依法查处并予取缔;对从事抬网等违法作业的网具及附属设施,依法予以没收。建立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切实加强渔船监管。严格渔船检验制度,严禁渔船载客载货行为,重点打击“三无”渔船和未持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等不符合渔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捕捞渔船,对检查出的不合格渔船,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和库区社会稳定。

(三)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库区养殖安全生产,加强库区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养殖单位、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养殖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并实施渔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业主从事养殖生产,建立起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

四、组织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副秘书长石龙任组长,州畜牧水产局局长向远忠任副组长,州畜牧水产局、州经信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湘西电业局、州海事局、州移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224432)设在州畜牧水产局,由向远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彭秀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整个整治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县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市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区域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联合督查,重点检查凤滩库区、碗米坡库区、五强溪库区。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10日前,由各县市将专项整治总结材料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5日前,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抽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电、毒、炸鱼和抬网等非法捕捞作业及“三无”渔船的查处;经信委、电力部门负责私接乱拉电线等非法设施的查处;交通、海事部门负责跨河(汊)钢丝索等非法设施和渔船违规载客的查处;林业部门负责抬网框架等非法设施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爆炸物品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事件的查处;移民部门负责移民的维稳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要认真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动员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员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作业设施和工具,主动配置渔船安全设施,自觉遵守渔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三)突出整治重点,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要确定排查出的重点水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私藏炸药、违规乱拉乱搭电线、违章设置跨河(汊)钢丝索、渔船违规载客、使用非法渔具和“三无”渔船,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取得实效。

(四)加强安全督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对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整改,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州人民政府将根据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全州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