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四政发〔20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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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政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38号)精神,促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结合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实施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持续提升,一大批高产耐密型玉米、超级稻、高油大豆等优良品种在生产上得到推广应用;良种供应能力显著提高,杂交玉米全部实现商品化供种;种子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培育了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政企分开,市场监管得到加强。种业发展对稳定提高粮食产量、调整农业结构、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种业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市种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没有与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科研院所,育种基本靠企业自身,重商业化育种轻基础性研究问题比较突出,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种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育种资源结构性不合理,竞争能力不强;种业发展投入严重不足,政策法规不健全,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保障能力不强。目前,我市仍处于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四平作为农业大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意义重大,这不仅是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更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保证。必须大力加强农作物种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步伐,增强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建设现代农业体系进程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推进体系、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人才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提高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确保农业生产供种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品种种植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现代农作物种业原始创新,加强集成联合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企业主体。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3.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支持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扶持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增强创新研发、繁育推广能力。
4.坚持重点突破。重点突破玉米品种,巩固水稻品种,稳定大豆品种,发展杂粮品种,提升果蔬、食用菌等园艺特产作物品种,全面提高我市农作物品种研发和应用水平。
(三)重点目标
1.健全现代科研育种新机制。到2015年,依托域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取得初步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成果。以“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初步确立,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
2.培育突破性优良品种。到2015年,获得一批自主创新的育种材料,选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苗头新品种,玉米、水稻、大豆自有品种在市内种子市场占有份额分别要达到50%、90%、60%以上;到2020年,科研育种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占有优势地位,玉米、水稻、大豆自有品种市内种子市场占有份额分别要达到75%、95%、75%以上。其他农作物品种产量、品质和市场占有率等都得到全面提升。
3.打造现代农作物种子骨干企业。到2015年,“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全市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种子企业2-3个。到2020年,打造3—5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其中1个进入全国农作物种业前5强。
4.提升种子监管保障能力。到2015年,市、县两级依法健全完善种子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及办公监管硬件措施,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形成与现代种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作物种子监管服务机制。到2020年,健全职能完备、手段先进、权威高效、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种子标准化体系基本完备,宏观调控更加有力,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推进措施
(一)创新种业科研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以吉林省农科院为重点,加强协作攻关,在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育种资源研究、品系开发、先进育种方法创制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为形成生产力奠定基础。整合市级农业科研资源,恢复建立四平市现代农业科学研究院,加强与域内及国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协作,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十二五”末期推出一批适合我市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要侧重开展本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尤其是常规作物育种和种子新技术等公益性研究。二是健全完善成果评价、转化机制。建立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奖励机制,对重大科技成果要给予团队和个人重奖。商业化育种成果可以直接享受企业的利益分配,对选育出突破性品种的育种者,给予重奖。建立新成果、新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通过市场招标、拍卖等形式合理转让。对重大科研成果、推广潜力较大的新品种、新技术政府将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广应用。严格执行品种审定、退出和保护制度。三是加强企业主体创新能力。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注重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发挥企业特点,把握市场变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研发与保护,提高品种综合研发能力。
(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产业资源配置。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重点支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营销服务等方面大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净化种子经营主体,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调整企业布局。专门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逐步推行质量风险保证金制度。二是加强育种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加强伊通、梨树、铁东区等玉米种子基地,公主岭水稻种子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按照促进种业发展、保证供种安全的原则,鼓励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长期租赁土地或与制种合作社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一批相对集中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增强种子生产能力,确保我市农业生产用种。按照企业主导,政府保障的原则,加快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三是打造重点企业“航母”。支持种子企业在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延伸推广服务链条,主要建设推广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技术和技术服务。同时,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身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着力打造我市带动功能大、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形成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扶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种子监管服务需要。二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营销体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对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种子生产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大型工商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增强实力,扩大经营。指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上市融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做大做强产业。四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优先提供种子企业科研、加工、贮藏等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提高种业监管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种子管理机构。明确种子管理机构法人主体资格,调整完善与现代种业发展相适应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配齐配强现代化检测仪器设备,保证办公经费和用车,确定固定的品种示范基地。二是提高种业监管执法能力。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加强质量监督检验和市场督查,强化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外资种子企业在我市从事种质资源搜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和贸易等行为,做好外资并购市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服务。加大《种子法》和《种子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增强种子管理者、生产经营者和广大用种农户等种业参与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安全使用。加强农业科技特别是种子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推进组。成立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民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四平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组织拟定重大政策,重点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部门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全市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加大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培养建立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种业科技人才队伍。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科技资源合理流动。进入企业的科研人员,可以保留原单位身份,来去自由,退休后可以享受原单位待遇。三是纳入绩效考核程序。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本地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3年、5年和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各级政府要将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重大种子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市、县两级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种业发展项目、重大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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