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备耕春播农资供应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备耕春播农资供应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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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备耕春播农资供应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备耕春播工作是抓好农业生产的基础工作。春播在即,为了实现今年全市农业生产的良好开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备耕春播农资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全市备耕春播农资储备情况
根据农民种植意向调查,今年全市化肥需求总量约为60万吨以上,地膜1.5万吨,农药1200吨,各类作物良种4.5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春节前后,市供销社、农牧业局等涉农部门积极协调组织各农资公司购进化肥、地膜及各类良种,储备货源,做好农资供应准备。截至目前,全市各农资部门储备购进各类化肥45万吨左右,占全年总需求量的75%;购进地膜1万吨,以及小麦、玉米、葵花等各类优良品种。从往年备耕春播农资需求量看,目前各类农资准备充足,完全可以满足春播生产需求。从目前市场价格看,各类化肥价格较上年略有增长,其他农资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备耕春播农资供应
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认真落实农资供应的各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密切监测、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确保备耕春播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完成。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质检、农业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震慑违法;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合法经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市兴农农资公司和内蒙古农资临河公司是我市两大化肥专营企业,销售量占全市总需求量的85%以上,两公司购进的各类化肥,都是国家大型企业生产的品牌产品。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保障便捷流通,质检、工商等部门对上述两公司所储备化肥按品牌、进货批次在总公司出库前按要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配送到各基层网点,对配送到基层网点的储备化肥不再重复抽检。
二是保障运输畅通。备耕春播农资供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春播高峰期每天有1万吨以上农资需运输到基层销售网点。交通、路政、交警等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为农资运输提供便捷畅通的“绿色通道”,确保货畅其流,满足农资供应。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各金融机构加大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积极为农牧民购进农业生产资料提供资金支持。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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