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文号:呼政发〔2010〕6号
颁布日期:2010-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

呼政发〔2010〕6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保增长保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我市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钢铁、有色、汽车、装备制造、石化、轻工、纺织、电子信息和物流九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产业振兴目标和重点

(一)钢铁工业

依托我市与俄、蒙边境区域铁矿资源条件,加快合作利用俄罗斯别列佐夫铁矿、蒙古国乌兰矿与我市铁矿资源整合开发步伐,推进钢铁粗加工及下游冶炼产业发展。到2015年,铁矿粉冶炼球团达到450万吨。

(二)有色金属工业

不断提高加工深度和产业集中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转化增值。力争到2011年,将我市有色金属冶炼能力提升到50万吨,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比重力争达到70%以上,建设成为全区重要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

按照规模开采、集中冶炼、分类加工、集约经营的要求,合理整合矿产资源,促进资源向冶炼企业集中。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改造现有企业装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实现节能降耗。以冶炼和延伸加工为重点,积极推进我市有色金属延伸加工园区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新建铜锌冶炼项目单系列能力在10万吨/年以上,新建铅冶炼项目单系列能力在5万吨/年以上,新建铜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100吨/日)。

鼓励和支持中金公司和驰宏矿业公司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加工深度,生产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镀锌板等高附加值产品。积极引进深加工企业发展深加工产品,力争铜铅锌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

推进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二期开发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支持驰宏公司整合铅锌等有色金属资源,逐步提高冶炼企业资源自给率。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俄罗斯和蒙古国的资源开发。

(三)装备制造工业

抓住国家调整和振兴装备制造及汽车工业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提升我市汽车及配套产业、农牧业机械、工程机械、矿山设备及配套产业的开发水平和制造能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承接化工机械及配套产业、大型火电、风电设备及配套产业的转移,扩大生产能力。积极做好小五金装备制造的招商引资。到2015年,新型汽车组装和空气动力发动机产能达到5万辆台,工程机械产能达到1万台套。

(四)石油及化学工业

继续做好煤化工、氯碱化工项目投产和建设工作,主要装备、工艺、技术水平要保持国内、国际领先。着力推动延伸加工,确保我市化学工业高水平、大型化和可持续发展。到2012年,我市甲醇生产能力达到600万吨(按甲醇当量计算),PVC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甲醇、PVC等初级化工产品就地延伸转化加工率达到50%以上。

抓好东能公司已建成生产线的达标达产工作,推进东能公司120万吨甲醇30万吨二甲醚项目和金新公司50万吨合成氨项目、大唐公司30万吨合成氨项目和新大洲12万吨PVC项目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达标达产。

强化在建重点化工项目的调度、跟踪和督促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产。重点支持和引导煤化工和PVC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以园区为载体、以延伸加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甲醇和PVC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按照区域性合理布局的要求,总体规划,逐步实施。到2015年力争建成3-5个煤化工深加工或循环产业园区。

(五)轻纺工业。依托我市丰富的农牧业资源,充分发挥绿色品牌优势,促进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轻纺工业发展,着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基地。

抓住国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市在乳制品、肉类、粮油和马铃薯加工等方面的优势。加强轻纺工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等相关工作,推进我市轻纺工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水平的提升。

以整顿规范乳制品行业为契机,全面提升乳品加工企业的整体素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促进乳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形式做大肉类加工企业。通过整合资源、更新设备、研发新产品,大幅度提高加工比重和精深加工水平,开发下游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扶持发展大型肉牛、肉羊加工龙头企业,打造草原绿色牛羊肉品牌。

促进粮油、薯类加工业结构多元化,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形成由玉米、马铃薯、小麦、大豆、油菜籽和甜菜等加工行业为支撑的现代粮油加工体系。

充分发挥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支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扩大草原绿色、民族特色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逐步形成具有我市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的名牌产品群体。

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努力提升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积极争取国家对大宗消费品的收储政策,组织伊利乳业、三元乳业、海拉尔、大兴安岭农场局、淳江油脂、玖龙兴安等企业,参与国家的收储,为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六)电子信息产业。抓住国家鼓励发展光伏发电,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市硅、氯碱、能源等资源优势,围绕打造多晶硅—单晶硅—电子级硅片和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硅材料产业链,促进硅产业形成集群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到2011年,力争建设3—5个单晶硅和多晶硅项目,形成生产能力。依托多晶硅产业,建设多晶硅延伸加工园区。推进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和太阳能发电装置等太阳能级光伏发电产品发展。

(七)物流产业。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信息等行业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要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促进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推进物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要推动能源、矿产、汽车、农产品、医药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标准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岭西物流基地、岭东物流节点建设,加快现代物流市场体系建设。

二、产业振兴政策与措施

(一)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实施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要充分用好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税、贴息等政策,积极储备并实施项目对接,争取国家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支持。力争今后3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每年增长20%以上,占全市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充分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融资、技术、项目合作等措施,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信贷支持,对我市确定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引导各金融机构早介入、早考察、早论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

加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和建设力度,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形成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为平台的企业技术创新核心体系,带动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三)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特色园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实施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和一个园区带动百户中小企业的“双百工程”,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园区增容和增效。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要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以延伸加工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在园区集中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搞配套协作,提高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水平。到2011年,要在PVC产业、有色金属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特色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打造中小企业集群方面实现较大突破。

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与俄、蒙国际合作,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层次起点高、与现有产业接续性强和有利于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的项目,培育和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狠抓企业节能降耗。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调整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支持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抓好清洁生产和节能认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按节能效果给予奖励。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电力、炼铁、炼钢、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五)积极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充分利用国家实施电力多边交易试点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积极协调发电、供电和用电企业,推动建立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协商的电力多边交易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对电力大用户实行直购电试点,鼓励符合电力多边交易政策的电力企业和用电企业开展多边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六)优化资源配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煤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适当配置煤炭等资源,降低投资风险,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业产业调整和振兴既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因此,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工业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工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实施意见,结合各自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支持和促进促进行业调整和振兴。对于列入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企业及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要加快项目审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贯彻落实国家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市科技局要将科技创新相关资金向调整和振兴的行业倾斜。市商务局要积极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组织实施好汽车家电下乡,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物资和大宗消费品储备。市国土资源局对重点项目要优先配置工业用地、矿产资源。市水利局要做好水资源调配,确保工业重点项目用水,市环保局要加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旗市区要积极实施好产业振兴规划,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我市冶金、石油化工、轻纺等重点产业振兴。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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