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总体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宁政办发〔2013〕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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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11日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
学术会议总体方案
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的国际影响,推进我区葡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学术会议(以下简称“OIV学术会议”)将于2013年9月24日至26日在银川举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减2013年自治区节会情况的通报》(宁政办发〔2013〕56号)有关安排,OIV学术会议作为今年自治区政府承办的国际性会议之一计划在内。为确保会议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以下简称“OIV”)非常看好中国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发展前景,遂决定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促进贺兰山东麓产区优势、特色和潜力发挥的学术会议。会议围绕实施百万亩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发展规划,以学术会议、专题论坛、列级酒庄评选、葡萄酒品鉴和葡萄健康休闲旅游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展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质量优势和发展潜力,提升产区影响力和知名度,增进宁夏葡萄酒企业与国内外葡萄酒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宁夏葡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会议主题
胁迫条件下的葡萄栽培与葡萄酒酿造。
三、时间地点
2013年9月24日至26日在银川市举办。
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
五、活动内容
(一)领导会见。
(二)工作晚餐。
(三)开幕式及学术报告会。
(四)学术论坛。
1.葡萄苗木体系建设论坛。
2.列级酒庄论坛。
3.葡萄与葡萄酒旅游论坛。
(五)2013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赛事颁奖大会。
(六)其他活动。
六、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此次OIV学术会议的组织领导,成立OIV学术会议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克劳迪娅·昆妮(ClaudiaInesQuini)OIV主席
副主任:郝林海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特邀顾问,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主席
成员:严·居邦(YannJuban)OIV干事
瞿振元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李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李学明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八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范宏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清贵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李德胜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少文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
许学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张柱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何正荣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康占平自治区外办党组书记
马汉文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潘多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文宇自治区林业局局长、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杨柳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王永忠自治区农垦局局长、宁夏贺兰山东麓葡
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周东宁宁夏农林科学院院长
宇方成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郑歌平自治区文联主席
刘金虎自治区工商联主席
曹凯龙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局长、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秘书长
容健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张金山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国际联合会副主席
齐世民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联络组、秘书材料组、礼宾接待组、新闻宣传组、翻译组、安全保卫组、会务保障组8个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主任由自治区林业局局长王文宇兼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林业局、科技厅、农牧厅、旅游局、农垦局、农科院、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等组成。负责编制策划活动总体方案;协调联络OIV各成员单位、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任务;掌握筹备工作进度,收集通报相关信息;协调落实会议活动场所、参观考察项目;督促落实会议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联络组。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局长曹凯龙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林业局、科技厅、农牧厅、旅游局、农垦局、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宁夏农科院、宁夏大学等组成。负责策划编写协调联络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开幕式、全体会议、考察活动等;编写印发会务指南;联络OIV等单位做好参会嘉宾的邀请。
(三)秘书材料组。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平学智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林业局、外办、旅游局、农垦局、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宁夏大学等组成。负责撰写印发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邀请落实自治区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四)礼宾接待组。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金韶琴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外办、林业局、旅游局、农垦局、北方民族大学等组成。负责策划编写礼宾接待工作方案;组织会议代表的接待工作;安排会见、工作餐、全体会议、参观考察等活动的礼宾工作;策划设计和印制会场背景图案、布置场地。
(五)翻译组。组长由自治区外办副主任张业兴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平学智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外办、林业局、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等组成。负责联络、聘请、接待会议活动中的外语翻译;协调安排会议及相关活动中的翻译及翻译设备;负责会议所需各类文字资料的翻译和审核。
(六)新闻宣传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雷忠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平学智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总台、林业局、旅游局、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等组成。负责策划编写对外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对外宣传报道;起草、印发对外宣传资料;协调安排媒体专访报道;拍摄录制活动影像资料;策划、布置和组织代表合影。
(七)安全保卫组。组长由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李德胜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徐庆林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厅、林业局、食品药监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组成。负责策划编写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做好安全检查、疾病防控、卫生保健、饮食监督、交通安全等保障工作。
(八)会务保障组。组长由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李少文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徐庆林担任。成员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局等组成。负责策划编写会务保障工作方案;做好经费预算编制,资金申请、核拨结算、审核管理等工作;设计制作会务手册、代表证、记者证等证件;负责会议代表报到、住宿、餐饮等活动的安排;负责会议所需项目采购,活动场所租赁,会议场地所需电脑设备的协调、安装、调试和维护;协调和安排车辆。会议采购、财务支出情况由自治区林业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七、活动经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节俭办会、注重实效、突出效益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本次OIV学术会议经费采取财政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会议代表在宁期间的交通、食宿和会务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核拨,氛围营造等活动采取市场化运作、部门分担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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