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冬春肉类蔬菜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冬春肉类蔬菜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4〕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

《海东市冬春肉类蔬菜储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海东市冬春肉类蔬菜储备实施方案

为有效增强政府对肉类、蔬菜应急保供调控能力,抑制肉类、蔬菜价格大幅波动,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青海省肉类及蔬菜储备工作方案》(青商运字〔2013〕380)号文件要求,结合海东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政府对市场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抑制肉类及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为目标,逐步建立冬春肉菜蔬菜等重要商品储备的长效机制,发挥储备调节供求余缺,稳定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依托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代储、财政补贴的运转方式。

三、肉菜储备内容

(一)肉类储备

1、储备数量:根据《青海省肉类蔬菜储备工作方案》的要求,海东市牛羊肉储备量为800吨,猪肉储备量为300吨。

2、储备时间:储备时间6个月,肉类入库时间为每年10月初,次年3月底前投放完毕。

3、投放时间和渠道:正常状态下,计划分三批投放储备肉,其中:每年元旦前后投放猪肉100吨,牛羊肉300吨;春节前后投放猪肉150吨,牛羊肉400吨;次年3月前后投放猪肉50吨,牛羊肉100吨。如遇恶劣天气及其它原因影响,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按政府要求及时调整投放时间和数量。

(二)蔬菜储备

1、储备数量:根据《青海省肉类及蔬菜储备工作方案》要求,海东市蔬菜储备量为3000吨。

2、储备时间:储备时间6个月,每年10月初完成蔬菜入库工作,出库时间在次年3月底,储备期结束前全部出库。

3、储备品种:以圆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洋葱、豇豆、蒜薹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为主。实行静动态储备管理(其中静态储备占70%),动态储备必须严格执行“先进、后出”原则。

4、投放时间和渠道:正常状态下,计划分三批投放储备蔬菜,其中:每年元旦前后投放750吨;春节前后投放1500吨;次年3月前后投放750吨。如遇恶劣天气及其它原因影响,蔬菜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按政府要求及时调整投放时间和数量。

四、储备管理

(一)入储管理。市级储备由市商务局及各县区经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承储企业负责储备在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商务、发改、财政、农牧、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级承储计划与轮换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储备商品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二)在库管理。承储企业应加强储备商品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储备商品必须实行专仓(专栏)存放、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挂牌明示,确保账物相符、帐表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三)轮换管理。冻肉出库投放按照出库计划执行,若无出库计划,储备期满后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蔬菜储备正常情况下,在元旦、春节前后、3月份蔬菜生产淡季分三次投放市场,如遇供应紧张、恶劣天气影响,按要求调整投放时间和数量。

(四)动用储备。肉菜储备动用权属市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储备肉菜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

2、全市和部分县区肉类蔬菜市场出现异常波动;

3、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五、储备费用补贴方式和资金来源

(一)储备肉类补贴。储备费用由承储企业自行筹措,冷藏费政府按3元/吨天给予补贴,按储存计划1100吨(其中牛羊肉800吨,猪肉300吨)储存6个月,补贴资金60万元,从各县(区)价格调节基金中统筹列支。

(二)储备蔬菜补贴。储备费用由承储企业自行筹措,储藏费用政府按3元∕吨天给予补贴,按储存计划3000吨储存6个月,补贴资金162万元,从各县(区)价格调节基金中统筹列支。

(三)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事件或因市场供求变化引发市场异常波动,本市储备肉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为保障市场供应,需从外地调运肉菜,市政府同意实施储备肉类蔬菜动用方案,调运费政府按6元/吨100公里补贴,补贴资金从各县(区)价格调节基金中统筹列支。

六、投放网络

依托我市平价商店网点、承储企业自有零售网点作为肉类、蔬菜储备投放销售点,以直销供应为主导,将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连锁直销店作为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实行定点挂牌销售。

七、明确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组织编制储备商品的储备计划;强化日常市场价格监管,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商务局:负责承储企业的认定、调整及管理;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储备商品的落实和在库情况,对肉菜的储备及市场行情进行动态监测;做好肉菜的储备管理和市场投放调控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储备商品的费用补贴,落实补贴资金,监督补贴资金使用。

市农牧局:负责加强储备肉菜的检疫,加大对规模养殖和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肉菜的供给能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肉菜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肉菜运输的绿色通道,保障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肉菜运输时道路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对调运和储备肉菜进行检查,设立监督考核机制。

(二)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承储企业对肉菜储备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肉菜储备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在库管理;肉菜储备实行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帐记载和挂牌明示,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三)政策资金保障。对调运和承储企业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补贴,对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设施积极争取相关协调资金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开展的肉菜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肉菜收购等给予信贷支持。

(四)企业联系制度。建立肉菜调运承储企业联系制度和企业定期报送报表制度,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五)交通运输保障。建立肉菜运输快速“绿色通道”,确保肉菜运输畅通。

(六)社会秩序保障。市工商、公安和发改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工作要求

1、县(区)经商局根据年度计划与承储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按照出入库要求核查在库情况报同级财政。

2、承储企业要按照协议要求,根据年度储备计划,及时组织储备商品的购进,在确保落实储备任务的前提下,保证储备商品及时轮换更新,确保质量。在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时,承储企业必须无条件按协议签订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流向组织调运,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承储企业要将承储商品在库情况每月分上、中、下旬上报市、县(区)商务及财政部门。

附:1、海东市肉类及蔬菜承储企业名单;

2、蔬菜、肉类储备任务计划表。

附件:1

海东市肉类及蔬菜承储企业名单

牛羊肉承储企业:1、循化县白驼清真肉类有限公司

2、青海甲秀农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3、化隆永明清真牛羊肉屠宰有限公司

4、青海循化圣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猪肉承储企业:1、青海互助阳光良种猪肉养殖有限公司

蔬菜承储企业:1、互助台子乡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

2、乐都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3、循化县农丰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4、青海金阳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乐都东部蔬菜批发市场

6、平安县夏都富硒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

公司

7、民和振兴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8、循化县万康蔬菜有限公司

附件:2

蔬菜、肉类储备任务计划表

储备品类

承储企业

储备情况(吨)

库容量

计划储备

蔬菜

互助台子乡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

1000

600

乐都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1200

600

循化县农丰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1000

500

青海金阳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安)

3500

400

乐都东部蔬菜批发市场

200

100

平安县夏都富硒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1000

300

民和振兴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00

300

循化县万康蔬菜有限公司

400

200

猪肉

青海互助阳光良种猪肉养殖有限公司

1000

300

牛羊肉

循化县白驼清真肉类有限公司

1000

300

青海甲秀农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400

150

化隆永明清真牛羊肉屠宰有限公司

700

200

青海循化圣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30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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