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海等三县“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兴海等三县“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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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兴海等三县“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南政办〔2014〕178号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的督办通知》精神,我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及时《督办通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整改情况
(一)兴海县自查整改情况。兴海县201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籍系统统计数为1035名,其中升入初中阶段就读学生950名,未入学85名。经教育部门和各乡镇跟踪督促,已有14名学生返校入学,现仍有71名学生未入学(包括17名超龄生),其中回原籍就读6名(未办理转学手续),死亡1名(无死亡证明),外地就读17名(均未办理转学手续,其中4名就读职校),入寺12名(其中,清真寺曼拉4名),辍学在家35名(包括8名超龄生)。近日县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兴海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学学生督促入学的紧急通知》(兴教督字〔2014〕10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就本乡镇辍学生进一步加大追踪力度,督促辍学生尽早入学就读。
(二)贵德县自查整改情况。贵德县201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为1472名,其中升入初中阶段就读学生1446名,未入学26名。根据省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对“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县教育局和各乡镇立即安排骨干人员,深入各学校和村社,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流失生督促返校工作。经核查,全县26名流失生中,入寺16名,死亡1名,智力残疾1名,外出打工3名,经动员签订返校责任书3名,返回原籍就读2名(化隆1名、兴海1名)。
(三)共和县自查整改情况。共和县201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为2009名,其中升入初中阶段就读学生1994名,未入学15名。其中,病休2名返回原籍就读2名(未办理转学手续),辍学11名(其中,随父母外地打工3名,无法联系8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生流动现象多,转学手续不齐全;二是转出学生无法跟踪联系,影响了巩固率;三是部分民族学生受本宗教习俗影响,入寺现象较多;四是一些超龄生中途辍学现象频繁。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落实政府责任。严格按照年度《教育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整体达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认真开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法制意识和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
(三)发挥职能作用。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跟踪督促辍学生返校工作,对拒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和监护人,采取法律和行政措施,让其子女按时入学。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督导室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较低的县乡政府在全州、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挂钩。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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