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文号:日政发〔2011〕2号
颁布日期:2011-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日政发〔20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鲁政发〔2010〕107号)精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一)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深入开展以抗旱保苗、安全越冬为主要目标的麦田管理,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确保夏粮丰收。及早安排农业生产,重点加强小麦、花生、蔬菜、果品和茶叶生产,确保粮油播种面积的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稳定增加面积,丰富蔬菜品种,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蔬菜产量,切实增加应季蔬菜自给能力。争取春季前后大棚蔬菜总产量达到11万吨。认真落实山东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力争2012年全市发展20万亩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组织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推进畜禽、水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做好疫病防控,促进畜牧和水产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畜牧兽医局)

(三)扎实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补贴、畜类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

二、促进市场流通

(四)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继续落实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和“优先放行、优先通过”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五)大力推行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农超对接”等供销模式,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与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社合作,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

(六)降低市场经营费用。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支持市场减免业户经营费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

三、保障市场供应

(七)加强粮油储备管理,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尽快落实省下达我市的2010年度食用油增储计划,各区县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适量的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储备粮油在我市的投放数量,把握好地方粮油储备调控节奏。近期,将食用油储备规模由800吨增加到2500吨(含200吨小包装储备)。其中市级储备1300吨、区县储备1200吨,春节前全部充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八)指导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增加“米袋子”、“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品种和数量。组织重点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保持市区2—3天的商业存储规模,提高市场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与省内外蔬菜主产区的联系,建立健全产销区域合作机制,形成稳定的农副产品供应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认真组织冬春季煤电油运供给。积极支持发电企业广开煤源渠道,千方百计抓好电煤调运和储备工作。积极协调中石油日照公司、中石化日照公司增加成品油尤其是柴油在我市的投放量,保障市场供应。切实加强电网统一调度,提高电网供电和调峰能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稳定化肥供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抓好春节市场供应。针对群众集中消费、市场需求增加等特点,切实做好“米袋子”、“菜篮子”储备商品的投放和上市。组织商贸流通企业提前安排货源,加大采购力度,丰富节日市场,确保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

(十一)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对政府管理的价格要把握好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除国家、省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确需调整的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十二)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政策措施,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重点清理各类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和垄断经营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实现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严禁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搭车收费或强制服务并收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五、加强市场监管

(十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业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取缔无证收购粮食等行为,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必需的市场管理,加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等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粮食局、市联社、工商局、质监局)

(十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事前防范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大力倡导价格诚信。加强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强化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规范节日市场的价格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价格及涉企、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保持12358、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相关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

六、安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生活

(十五)落实完善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根据低收入居民生活指数变动情况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适时启动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及时给困难群众提高低保标准或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研究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纳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十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持。落实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切实安排好农村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生活困难幼儿管理费减免政策,切实保障幼儿接受正规的教育。(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大学科技园管委)

(十七)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贯彻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居民生活同价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进一步提高大中专院校拨款定额标准和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全市各学校要结合自有收入,增加学生食堂补贴,加强食堂管理,在保证饭菜质量、卫生的同时稳定饭菜价格。倡导各学校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对食堂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切实稳定饭菜价格。(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大学科技园管委)

七、强化工作保障

(十八)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加强信息发布,正确引导市场价格预期。结合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覆盖重要消费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各新闻媒体要客观报道价格信息,公正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不得随意发布并炒作未经证实的农产品产量和价格变动消息。(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日照日报社、日照广播电视台)

(十九)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价格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强化价格执法力量,理顺价格执法体制,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制度,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成本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二十)加强应急管理。加强我市价格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日照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价格监督检查应急工作预案。根据国家和省规定,适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涨价幅度控制及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进一步细化农副产品应急保障工作预案,特别是要完善应对冬春灾害性天气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为农服务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农业局、气象局)

(二十一)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将现有用于政府管价项目价格补贴等方面的财政资金统一整合为价格调控专项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滚动使用。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流通,稳定市场价格,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各级政府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物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做好稳定消费价格、安定群众生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发改、价格、教育、经信、财政、民政、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交通运输、工商、粮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国家、省、市各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价格调控目标。

近期,市政府将对各区县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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