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10〕73号
颁布日期:2010-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泰政办发〔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更好地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政府系统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督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为目标,建立落实与决策并重、责任与权利统一的政务督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措施,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努力在全市政府系统构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政务督查格局,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政府施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目标要求

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强政府系统督查网络建设,集成各部门、各单位督查工作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政务督查统一体。在此基础上,统筹督查工作优势资源,建立政务督查、行政效能监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督查工作联动新机制,使政务督查工作的着力点、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的焦点和新闻宣传的热点协调统一,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督查内容

(一)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落实情况;

(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落实情况;

(四)省、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政务督查与行政效能监察联动。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实行“两通报一移交”制度。对逾期不报被催办1次或因办理质量不高退回重办的承办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通过《泰安政务督查》予以通报;对被催办2次或市政府领导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仍然落实不力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对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等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被催办3次仍没有落实又不能充分说明原因的承办单位,报请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市监察部门,依据《泰安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问责,追究主办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二)政务督查与媒体监督联动。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阶段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按照“立必查,查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由市政府督查室与新闻媒体配合联动,采取明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有震动、有影响、见实效的督查活动,督查结果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报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正面宣传;对拖拉推诿、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政务督查与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联动。制定出台《泰安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批示件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效率等督查内容,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政务督查纳入科学发展日常考核,督查结果作为本地、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科学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令畅通、施政高效。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一)成立泰安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泰安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年度或阶段性重大督查事项,研究协调督促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向市监察部门移交问责事项以及年度督查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建立“四位一体”政务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定期召开由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办公室、市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四位一体”政务督查联席会议,通报督查工作情况,研究联动督查重点、督查方案,讨论确定向效能监察部门移交问责事项以及年度政务督查考核结果等。联席会议确定的督查事项经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成联合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实施联动督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要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实施专项督查,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市政府的各类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等重要督查事项,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专人,严格时限,务求落实。办理情况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市委督查室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搞好联合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服务于强市名城建设。

(二)强化督查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搞好工作创新,赋予政务督查机构必要的督促催办、通报批评、组织协调等职权,以提高督查效果。要为督查人员提供列席会议、阅读文件、实施督查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他们充分了解领导决策意图、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选准配强督查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素质和能力,确保政务督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发挥政务督查在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助推器”作用。

附件:泰安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八月五日

泰安市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琥副市长

副组长:张书盈市政府秘书长

张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焕民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建信市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韩西德市新闻中心主任

李天波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李天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泰安日报社新闻采访部主任吕文佳、泰安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亓修举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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