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4〕32号

各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14〕48号),撤销文登市,设立威海市文登区,并将原文登市的汪疃镇、山镇划归环翠区管辖。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对环翠区和文登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勘定。为确保界线勘定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区域界线是各级政府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做好界线勘定工作,有利于加强边界地区的行政管理,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区(含临港区)政府(管委)及市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区政府(管委)要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搞好沟通协调。此次界线勘定工作由环翠区政府牵头,文登区政府、临港区管委配合,按照《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的要求,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政府(管委)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立足现实,顾全大局,及时沟通,避免引发新的边界争议。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界线勘定工作。对有争议的地段,要充分协商,妥善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及时报请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强化边界管理。此次界线勘定工作成果,要按照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作为今后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法律依据。各区政府(管委)要以界线勘定为契机,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管控,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改变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生产、建设用地需跨越界线的,要事先征得毗邻区政府的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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