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4〕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3〕22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通运行政务微博。

一、重要意义

政务微博是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便捷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妥善回应网民关切与诉求的重要渠道;是展示工作新形象,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是掌握网上舆情动态,为领导提供有效决策依据,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信度的重要手段。开通政务微博,有利于问政于民,集中民智,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利于掌握和体察网络民情,疏导民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推动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务行为起到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这一现代信息传播媒介,扎实做好政务微博开通运行工作。

二、实施范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政务微博的开通运行将分批次进行,今年先实施第一批政务微博的开通运行。第一批开通运行各自认证政务微博的有:忻州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区政府、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市供热公司。其他部门的政务微博可视情况逐步开通。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第一批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分别成立领导组、组建工作团队、建立政务微博运行机制、配备工作设施。

2、培训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10日)

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对第一批开通运行政务微博单位的具体负责微博运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开通阶段(2014年7月11日—7月31日)

第一批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这一时间段申请开通认证各自政务微博。

4、运行阶段(2014年8月1日启动)

各政务微博开始运行,保持政务微博的活跃度,并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各政务微博影响力、传播度,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舆论导向和互动交流平台作用。

四、开通程序

第一批开通运行的政务微博定位为综合型微博,基本功能为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忻州市政府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统一开通“忻州发布厅”,并在四网站认证开通同名政务官方微博“忻州发布”。第一批要求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上同名开通认证微博,并加入市政府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统一开通的“忻州发布厅”,形成忻州政务微博聚合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证开通本县(市、区)政务微博账号,账号名称为:“地名+发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简单、明了、直观的命名方式认证本单位政务微博。

在申请认证开通政务微博账号后,要选择辨识度高、有代表性的官方LOGO或地方标志性建筑设置个性化头像,同时完善账号资料。

五、运行维护

1、建立健全微博运行工作团队

第一批开通运行政务微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至少抽调3名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了解政策、文字表达能力强、熟悉网络应用、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自己微博运营工作团队,运行维护好各自政务微博账号。

2、发布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

(2)政务类信息。即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

(3)服务类信息。即各单位服务社会的工作情况。

(4)公共消息。

(5)当前重点工作信息。

(6)地区、单位各种动态。

(7)重大节假日的温馨祝福。

(8)发布可讨论话题。

(9)应对突发事件。

3、发布形式

积极运用“回复”、“转发”、“评论”、“@”、“关注”、“私信”等功能,审慎探索微直播、微访谈、微活动、微话题、微公益、微征集等形式,维护、运行好政务微博。

4、栏目设置

政务微博所要发布的内容,应该在微博上线前就有具体的规划,设置相应的栏目。在信息发布时,在栏目名称前后以“#”划分栏目,以“【】”标出信息的标题,使微博变得层次分明,便于查找。

5、注意事项

(1)加强重要信息保密。实行严格的沟通审查程序,一旦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重要决定、特殊会议安排等信息,务必上报上级主管以及保密部门,确保不发生政务微博泄密事件。

(2)把握发布时间及频率,戒间断信息更新。政务微博以平均每天发布5—15条微博信息为宜,保证早上8点至晚上24点都有管理人员在岗维护。政务微博不是回应热点舆情的临时性替代物,一旦开通应能够长期更新,保持活跃。

(3)关注人群应多样化。对本地活跃网民、新闻媒体等各类用户发布的信息应及时关注,以便随时掌握热点新闻及与本地相关的舆情事件。工作人员不得因个人喜好关注明星、娱乐类不当人群微博。

(4)运用网络语言简洁发布。政务微博文字要简洁、讲重点,争取以一条微博140字以内表达完整的意思,戒官腔、套话、空话,尝试更多口语化、人情化的用语。要利用好微博,在重大事件中快速发声,在“黄金1小时”内发布官方声明,迅速开展线下调查。在调查清楚原委之前,慎说原因。

六、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要对微博内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核”,以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对发布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各类信息的发布审核权限,责任到人。一般信息由微博管理员发布,发布内容要准确,有正规、明确的出处;重大问题或重要回复,由相关单位或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发布。

2、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在保证信息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同时,还要尽量减少审核时间,考虑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达到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做到“有呼必应,限时回应”。

3、建立舆情发现机制。微博管理员要及时监控微博舆情,微博中如发现带有敏感话题、字眼的信息或者回复,要及时分析研判并进行报告。

4、建立线上线下协调处置机制。线上问题,线下处置。要建立起对线上网民的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的线下协调处置机制,切实把线上交流和线下办事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真正实现微博问政的价值。要努力做到有问有答,有答有办,有办有督,有督有果,确保各个环节高效衔接。线下政务,线上公布。做好政务信息的线上公布工作,使网民及时了解政务动态。要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并按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审核报送政务微博管理员发布信息。

5、建立政务微博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建立政务微博联动机制,构建政务微博联动格局。在有重大事项需要通过政务微博进行信息发布或舆论引导时,按照联动机制要求,本区域相关政务微博账号要在保证口径一致情况下共同发声,有针对性地从不同角度发布信息、引导舆情。

6、建立政务微博运行考核机制。要根据各政务微博账号的影响力、传播度、覆盖度、活跃度、粉丝数、发博数、转发数、评论数等建立综合性的运行考核机制,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做到有奖励有惩处,使开通的政务微博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微博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发布台账和账号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掌握账号密码的人数,及时修改密码,确保政务微博账号安全。

市政府办公厅要对全市第一批开通的政务微博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各微博管理、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包括各微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微博在线情况、回复网民诉求情况、发布信息质量、网民评价等。对年度考核中的前五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中的后五名要通报批评。

市政府办公厅要对微博管理人员维护“忻州发布”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主动学习政务微博相关知识、发布技巧,积极维护“忻州发布”,与网民形成良性互动的微博管理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微博管理员进行惩处。

市政府办公厅要对办公厅各科室报送信息进行评比。对抓住工作重点,积极主动报送信息,且报送信息多、报送信息及时的科室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政务微博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政务微博开通运行的推进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义青(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

组成员)

第一副组长:郭宝厚(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银培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多年(市新闻办公室主任)

邵文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赵宏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成员:杨益诚(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霍俊波(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培雄(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孙志强(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张利(市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银培秀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志强、张利任办公室副主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0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