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发〔2010〕12号
颁布日期:2010-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根据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春运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组织协调难度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交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工经、交通、公安、城建、劳动、民政、旅游、市政、安监、工商等部门和商洛铁路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江博同志兼任。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各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县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县区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确保春运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春运安全。各县区要针对近年来本地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春运前,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对火车站、汽车站以及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路段的养护,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夜间行车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审查驾车人员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设置和管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站乘车。安监部门要加强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监察活动,促使各部门、各单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三、科学合理调配,有效提高运力

据预测,春运期间我市客运量将达到290万人次,同比增长8%左右。其中铁路方面10万人次,与去年持平;公路方面280万人次,同比增长8%。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公路、铁路运输部门要结合实际,准确判断和把握运量和流向特点,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必要时,可根据条件开行学生和农民工专车(列),尽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发挥城市客运的主导作用,加强与铁路、公路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组织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集散调度工作,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客运服务,确保乘客及时疏散。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农民工的引导,及时提供客流信息,以便交通部门合理安排运力。

各运输部门在做好客运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成品油、粮食、化肥及节日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积极完善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各类春运应急预案,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可能出现的雾、雪、路面结冰等恶劣情况,建立保障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公路、铁路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要认真制定防火、防爆、防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严格管理,加强值班,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以备急需。要加强春运的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映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

今年春运期间,对可能出现的强降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以便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五、加强密切合作,健全协作机制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一是地方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要首先通过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的,要尽量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少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交管部门实行道路管制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春运期间,各运输单位要根据乘客需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有条件的车站要专设学生和民工窗口,对重点、大批量的团体旅客要组织送票上门,必要时采取团体包车或开通专列;同时开展异地售票、电话订票等业务,方便旅客购票。要做好车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效预防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车辆班次安排、运力调动动态、票源供需等信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在车站、车内公布监督电话,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铁路、交通主管部门要坚决打击“倒票、倒客”和“欺行霸市、私设站点、无证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部门要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站前市场管理,从快处理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严禁假劣食品流入站前市场,确保旅客饮食卫生和生命安全。

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反馈春运动态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各县区春运领导小组名单及其办公室联系人员名单于1月29日前报市春运办(市发改委)。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春运办。

联系人:刘学智电话:2313235传真:2336800

附:商洛市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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