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4〕3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姚晓君(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殷宇霖(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

成员:艾来提·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鲁坤·托乎提(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王冰(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甫拉提·玉素甫江(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孙海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

热比娅·玉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刘长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布和(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助理)

维力功(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巡视员)

张志伟(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

彭永(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马合木提·吐尔逊(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莫合买提·乌斯曼(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力(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艾买提江·依达伊吐拉(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库热西·哈吾力(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原成员单位职责不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殷宇霖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厅局人员组成。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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