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4〕7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8月6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克州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克州党委、人民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把握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影响深远。为做好克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克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重点,坚持依法治州、团结稳州、长期建州,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克州。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编制克州“十三五”规划思路和规划纲要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指导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是编制克州专项规划、县(市)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要明确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由克州发改委牵头,克州相关部门参加。《规划纲要》编制分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调查研究和规划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6月-12月):2014年6月-8月,在完成规划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规划思路(初稿);9-11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12月,将修改完善后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上报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

二是《规划纲要》(草案)编制衔接阶段(2015年1月-10月):在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后的规划思路基础上,着手进行《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并针对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发展任务和相关政策等,与自治区发改委以及克州有关部门、各县(市)进行衔接。

三是《规划纲要》(草案)论证审议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月):2015年11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组织州内外专家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并修改、补充、完善;2015年12月,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纲要》(草案)上报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2016年1月,将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后的《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克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编制克州“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克州专项规划是以克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克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以下所列专项划为克州重点专项规划(后为牵头编制单位)。

1、《克州新型工业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经信委负责);

2、《克州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含煤炭、电力、天然气、太阳能发电、水电等子规划,由克州发改委负责);

3、《克州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住建局负责);

4、《克州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农业局负责);

5、《克州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林业局负责);

6、《克州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畜牧局负责);

7、《克州水利“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水利局负责);

8、《克州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环保局负责);

9、《克州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扶贫办负责);

10、《克州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11、《克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12、《克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交通局负责);

13、《克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经信委负责);

14、《克州科学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科技局负责);

15、《克州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教育局负责);

16、《克州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卫生局负责);

17、《克州文化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

18、《克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计生委负责);

19、《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0、《克州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民政局负责);

21、《克州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旅游局负责);

22、《克州民族宗教“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民宗委负责);

23、《克州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商务局负责);

24、《克州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人民银行负责);

25、《克州丝绸之路经济带“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交通局、发改委负责);

26、《克州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014年8月15日之前,克州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向克州发改委报送“十三五”规划初步思路。内容包括本领域“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规划思路历史情况分析以“十二五”前三年为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对比2010年;“十三五”规划目标预测到2020年。2014年8月16日-12月,克州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本领域规划思路,并向克州发改委报送“十三五”规划思路(正式稿)。2015年1月-6月,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在规划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调研、编制、衔接(与涉及其他领域的有关部门以及总体规划进行衔接)、论证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报送克州发改委汇总。待克州《规划纲要》经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克州人大审议后,再将克州重点专项规划正式上报克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送克州发改委。

除上述有关部门外,克州统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2020年新疆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克州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提供克州当前小康目标实现程度基础资料,测算“十二五”以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克州其他部门、行业可根据发展建设需要,编制各自领域的发展规划,做好与克州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参照克州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步骤,将编制完成的规划思路和规划文本报克州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各县(市)参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同步推进,制定本县(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各县(市)要深入研究,探索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县(市)总体发展规划,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打下基础。各县(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经同级党委、政府审定、人大审议批准后,抄送克州发改委。

三、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一是规划编制要准确把握克州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长期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二是规划编制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向。三是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准确把握新疆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实事求是地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重点专项规划要针对关系发展全局而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

(二)严格规划编制程序。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规划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三)提高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发展好各部门、各县(市)规划系统的力量,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要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好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的作用,开展规划编制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明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各县(市)、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调、创新衔接方法、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工作。在做好克州“十三五”总体规划要与自治区总体规划纲要、自治区各专项规划间衔接的同时,克州“十三五”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各县(市)规划纲要做到相互衔接。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整体协调一致。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克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成立克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许咸宜(克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强(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斌(克州发改委主任)

成员单位:袁文生(克州经信委主任)

张金枝(克州教育局党委书记)

艾麦提•克力木(克州民宗委主任)

刘焕友(克州科技局局长)

崔新保(克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义杰(克州民政局党组书记)

黄耀辉(克州司法局党组书记)

卢兴伟(克州财政局局长)

周淑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于涛(克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袁明贵(克州环保局局长)

张尚雄(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桂峰(克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西明(克州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平(克州农业局党委书记)

高欣(克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蒙永刚(克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聂宁(克州商务(招商)局党组书记)

李强盛(克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组书记)

吴社平(克州卫生局党组书记)

张瑛(克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谢迎平(克州安监局党组书记)

刘开臣(克州统计局局长)

牛新成(克州旅游局局长)

唐东(克州扶贫办主任)

瓮文俊(克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克州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克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具体负责指导克州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协调部门、行业规划编制中重大问题,承担克州“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克州发改委主任李建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克州发改委副主任张留生担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选配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工作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保障。

五、经费保障

为保障克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经费由克州财政予以解决。同时,各县(市)、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编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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