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传〔2009〕48号
颁布日期:2009-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克政办传〔2009〕48号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大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克州党委、政府对“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各项决策部署的专项督查力度(以下简称专项督查工作),做好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各项工作,根据克州人民政府领导要求,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自治区、克州党委政府对“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决策部署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自治区高度重视“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对做好当前的稳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努尔·白克力就“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先后发表了电视讲话和重要指示,对做好“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对“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维护好克州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州委、州政府也先后连续召开多个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学习好、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和克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对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明辨是非能力,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确保克州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克州的决策部署情况看,还存在部分单位和部门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存在表面化、一般化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自治区、克州党委政府关于“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决策部署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克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维护好克州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

二、建立专项督查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和州人民政府领导要求,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阿图什市和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贯彻落实自治区、克州党委政府“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组长:侯全义(克州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刘开臣(克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卫民(克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吐逊江·买买提(克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三个组:

信息报送组:

组长:刘卫民(克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曹纪武(克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任清成(克州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科科长)

贺辉仁(克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张莉(克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刘高峰(克州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邹娟(克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田拥刚(克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站管理科科员)

王以勤(阿图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督促检查组:

组长:吐逊江·买买提(克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吐逊江·伊明(克州政府办公室副县级调研员)

买买提艾力·阿布力米提(克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任清成(克州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科科长)

刘高峰(克州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以勤(阿图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印档案组:

组长:程香萍(克州政府办公室副县级调研员、公文处理科科长)

成员:李红冰(克州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公文处理科副科长)

苏玉梅(克州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牟俊梅(克州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科副主任科员)

三、专项督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督查传达学习自治区、克州领导会议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情况。

2、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克州党委政府关于“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决策部署的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一手抓稳定教育、一手抓当前工作落实,两促进、两发展的情况。

3、对干部职工及其子女、亲属、身边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情况。

4、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重点对象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情况,干部职工子女外地就学情况。

5、各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领导带班、职工24小时值班情况、单位职工的学习情况、记录情况和考勤情况。

6、督查专项信息报送情况,目前每日工作信息情况报告。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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