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5〕21号
颁布日期:2015-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有关部门:

《塔城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行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1日

塔城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30号),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增加就业为目标,切实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各项政策,推进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金融支持、开拓市场六方面重点工作,打造区域特色经济和品牌优势,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地区纺织服装产业集聚,确保带动就业工作取得全面突破。

二、主要目标

2015年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为:

——完成纺织服装产业总产值18亿元,增速15%,实现新增就业1500人以上,培训从业人员1500人次。

——全地区形成棉纺纱能力30万锭,服装加工120万件/套,生产粘胶短纤维30万吨、驼绒睡袋1万条、驼绒毛毯1.7万条、驼绒披肩和围巾1万件、驼绒保暖服等1.3万件。

——打造各具特色的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沙湾纺织产业园区建成以棉浆粕、化学纤维和棉纺工业为主的大型人造纤维生产和高档服装及针织服饰为主的产业基地;乌苏马吉克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建成以棉(针)织、服装和装饰用纺织品、高档休闲服装、高档纯棉精梳高支高密免熨烫衬衫、针织服装及牛仔服装系列和少数民族服饰为主的产业基地;建设塔额盆地毛纺生产基地,新疆金塔毛纺织公司主要生产粗纺羊绒衫、精纺羊绒大衣、精纺羊绒围巾、羊绒毯等产品,和布克赛尔县江格王绒制品公司主要生产高档精品驼绒被系列的驼绒制品。

三、重点工作

为实现2015年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地区重点实施六方面具体工作。

(一)启动实施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地区经信委要加快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力争尽早印发执行。各县(市)要按照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县(市)地域特色,有序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忌一哄而上,避免无序发展、盲目发展、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园区要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一是尽快完成乌苏马吉克纺织服装产业创业园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供排水、供热、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二是推进沙湾柳毛湾纺织产业园6公里道路、1.7公里供热管网和金沟河区3公里道路、1.7公里供热管网建设。三是各县(市)要加大项目组织实施力度(详见附表),确保项目按期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以有效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为重点,提升招商引资数量和质量,引进国内优强全产业链企业和上下游配套完整的产业入驻。

1.支持和帮助重点项目加快手续跑办,同时注重引进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确保项目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竞争力强。严禁淘汰落后的设备向地区转移。(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减少项目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坚决杜绝乱收费滥摊派,吸引内地更多纺织服装企业来塔投资兴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本地中小微纺织服装企业加速发展,确保地区纺织服装企业投资增速不低于15%。(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经信委、招商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组织纺织服装企业参加第四届亚欧丝绸之路服装节、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等活动,通过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企业间的投资与合作。(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招商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通过以商招商、以会招商、产业招商和网络招商等方式,积极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在中东部纺织服装企业比较聚集发达区域组织进行产业招商对接活动。协调利用援疆对口省市各种展览、展销平台,积极推介塔城纺织服装产品。(责任单位:地区招商局,辽宁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地区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全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以稳定就业为着力点,强化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不低于80—90%。

1.开展纺织服装产业工人培训。坚持企业为主体,按岗位需要做好在岗培训。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以企业培训为主,企业无培训能力的可委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各级职业培训机构和学校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开设周期短、实用性强的课程,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各级政府要组织动员当地未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实现就业,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人社部门要重点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鼓励培训机构开设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受纺织服装企业委托开展职业培训的,由委托企业依据实际培训人数按标准支付培训经费。(责任单位:地区人社局、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结合援疆人才培训年度计划,将地区纺织服装行业就业人员培训纳入计划,并根据培训工作特点安排师资教学、企业考察和见习等活动。(责任单位:辽宁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地区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5.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及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服装企业高级人才研修班。通过各类服装企业培训或校企合作方式进行培训,各类人才取得技能证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金融业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纺织服装产业信贷持续增长。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多渠道融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纺织服装企业融资政策上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长幅度。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对地区纺织服装产业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在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方面享受信贷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研发,通过总行发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方式,拓宽纺织服装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法律允许、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责任单位: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地区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2.推动纺织服装企业利用金融市场融资,满足纺织服装行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充分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纺织服装行业的信贷支持。推动纺织服装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扩大金融市场融资功能。(责任单位: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地区金融办,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3.加大贷款贴息和贷款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纺织服装企业贷款,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扩建项目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等补助。鼓励各类担保公司进行政策性担保,增强信贷投放力度。建立纺织服装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形成政府、银行和企业共担信贷风险机制。(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纺织服装企业上市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积极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权投资、股权质押等直接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自治区对棉纺织产品出疆运费和进疆面料运费补助、地产棉补贴、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电费财政补贴等方面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地区纺织服装企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帮助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引进棉花,降低棉纺企业原料成本,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吸引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到塔城开展加工贸易。利用棉花生产纺织服装等深加工产品,拓展中亚及周边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规模,努力把中亚、西亚市场作为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主要市场。(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经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作为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地区年度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高效能的机制保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按计划按进度推进工作,并及时向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狠抓任务落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年度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每季度、年中和年终对各县(市)、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和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督查工作,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程、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地委、行署汇报纺织服装带动就业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贯工作,同时积极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族群众转变就业观念,参加就业培训,投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广泛参与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塔城地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5年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http://www.xjtc.gov.cn/info/1216/73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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