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4〕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有关部门:
《塔城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6日
塔城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根据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为全面完成地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
按照自治区提出的行政区域实行绩效目标控制、重点控制区实行排放总量目标控制的原则,确定如下表各县(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绩效指标和重点控制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各县(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绩效控制指标
序号
县(市)
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氨氮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1
塔城市
64.17%
73.11%
37.6%
0%
2
额敏县
77.90%
67.52%
30.9%
1.7%
3
乌苏市
6.85%
73.70%
31.7%
46.2%
4
沙湾县
64.93%
61.94%
24.5%
2.4%
5
托里县
65.90%
56.15%
81%
72%
6
裕民县
57.40%
41.77%
50.89%
32.77%
7
和布克赛尔县
70.01%
57.50%
0%
0%
合计
70.5%
57.6%
39.7%
42%
各县(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和重点控制区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序号
县(市)
大气重点控制区
水环境重点控制区
二氧化硫控制指标(吨)
氮氧化物控制指标(吨)
地表水
地下水
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吨)
氨氮(吨)
化学需氧量
氨氮
1
塔城市
1866.72
471.90
586.23
5.80
取缔控制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污染物零排放。
2
额敏县
1266.79
522.62
332.26
14.50
3
乌苏市
2215.48
884.0
0
0
4
沙湾县
2405.87
1729.03
1500.35
109.61
5
托里县
367.2
78.8
6
裕民县
419.72
99.71
7
和布克赛尔县
171.02
60.86
20.02
0.03
合计
8712.80
3846.92
2438.86
129.94
0.00
0.00
化学需氧量:按照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70.5%的要求,2014年,全地区化学需氧量要削减“十二五”减排潜力的19.5%,其中地表水水环境重点控制区内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438.86吨以内,地下水水环境重点控制区内取缔所有污水排放口,污染物零排放。
氨氮:按照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氨氮排放强度下降57.6%的要求,2014年,全地区氨氮要削减“十二五”减排潜力的27.6%,其中地表水水环境重点控制区内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29.94吨,地下水水环境重点控制区内取缔所有污水排放口,污染物零排放。
二氧化硫:按照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下降39.7%的要求,2014年,全地区二氧化硫要削减“十二五”减排潜力的33.6%,其中大气环境重点控制区排放量控制在8712.80吨以内。
氮氧化物:按照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下降42%的要求,2014年,全地区氮氧化物要削减“十二五”减排潜力的13.42%,其中大气环境重点控制区排放量控制在3846.92吨以内。
二、2014年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计划执行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79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7658.173吨(见附件4)。其中,工程治理减排项目58个,预计减排2340.95吨(见附件1);农业源减排项目14个,预计减排3432.33吨(见附件2)。污水处理厂工程治理减排项目4个,预计减排775吨(见附件3);污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3个,预计减排773吨(见附件4)。
(二)氨氮重点减排项目。计划执行氨氮减排项目27个,预计减排348.17吨(见附件4)。其中工程减排项目12个,预计减排30.88吨(见附件1);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4个,预计减排68吨(见附件3);农业源项目9个,预计减排66.29吨(见附件2);污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3个,预计减排183吨(见附件4)。
(三)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计划执行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18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360.55吨(见附件6)。其中,工程减排项目16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755吨(见附件5);热电联产替代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520吨(见附件6);电力行业提标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85.55吨(见附件7)。
(四)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全地区预计减排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1个,预计减排氮氧化物5703吨(见附件8)。其中,计划执行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项目2个,预计减排量为5541吨(见附件7);热电联产替代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量为112吨(见附件6);关停砖窑18个,预计减排量为50吨(见附件8);2014年地区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具体减排量,年底将依据公安部门实际掌握数据进行核算。
三、2015年延续减排项目
为加强减排工作的延续性,各县(市)在完成今年本辖区减排任务的同时,要认真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关停工作,为项目在2015年完成减排任务提供保障。
附件:
1.塔城地区2014年企业污水主要污染物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2.塔城地区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3.塔城地区2014年污水处理厂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4.塔城地区2014年污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5.塔城地区2014年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
6.塔城地区2014年热电联产替代减排项目
7.塔城地区2014年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项目
8.塔城地区2014年氮氧化物结构减排项目
9.塔城地区2015年计划电力结构关停减排项目
附件【塔行办发22号(附件).doc】http://www.xjtc.gov.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035719078&wbfileid=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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