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 北京 武汉 广州展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展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2〕2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农业局、地委农办、地区林业局分别上报的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展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29日

2012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吐鲁番名优特及精深加工产品,不断提升我地区特色农产品在华东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开拓,根据《转发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展会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2〗14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展会目的

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开拓市场能力为重点,通过项目推介、招商引资、贸易洽谈、产品展销等活动,展示吐鲁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果;宣传推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着力打造“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吐鲁番农产品品牌形象,提高吐鲁番农产品在华东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二、展会时间

2012年10月26日-10月28日

三、展会地点

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市虹桥路2268号)

四、展会主题

“绿色新疆,精品农业”

五、参展企业及产品

(一)参展企业:国家、自治区、地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参展产品:符合《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的新疆特色林果、干鲜果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部分粮棉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等。

六、展会布局

(一)特色产品展示品尝区。按加工产品种类设立粮油系列、畜牧类、苹果类、香梨类、葡萄类、西甜瓜类、红枣类、核桃类、干果类、区域特色类、酒类、特色茶类、芳香植物类、饮料类、特色馕等15个农产品展示品尝区,充分展示宣传各类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

(二)产品展销区。以各县(市)龙头企业为单位划分,主要宣传企业,展销产品。

(三)仓储区。以地区为单位划分,存放各县市及企业的参展产品。

七、主要活动安排

(一)新闻发布会。10月25日10:00-12:0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向新疆和上海及华东地区新闻媒体介绍展会筹备情况。

(二)新疆特色农产品品尝及民族歌舞表演活动。10月25日14:00-16:0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邀请国家部委、上海市有关部门领导、华东省市参会领导、自治区各厅局和各地州市领导及新闻媒体代表品尝新疆特色农产品,欣赏新疆民族歌舞表演。

(三)采购商专场。10月25日14:30-16:0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邀请上海、长三角及华东地区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经销大户等前来参观、洽谈。

(四)答谢酒会。10月25日17:30举行2012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答谢会,邀请国家部委、上海市有关部门领导、华东省市参会领导、自治区各厅局和各地州市领导参加。

(五)开幕式。10月26日上午09:3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

(六)项目签约仪式。10月27日上午9:3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组织采购商与有合作意向的县(市)及企业举行项目签约。

(七)颁奖仪式。10月28日上午在上海农展馆举行。对组织筹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突出的企业颁发组织奖和品质品牌奖。

(八)撤展。10月29日上午撤展。

(九)考察。10月30日,组织地区、县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和部分企业考察上海、江苏、浙江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市场,新疆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中心等。

八、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展会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吐鲁番2012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筹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地委委员

副组长: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陈建华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

刘卫东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帕尔哈提·阿帕尔吐鲁番市委常委

孙忠鄯善县委常委

阿里木·加拉力托克逊县委常委

王雅荣托克逊县农业局局长

党晓刚吐鲁番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高原鄯善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展示会有关事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负责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

(二)参展团人员名单

团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地委委员

副团长: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刘卫东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帕尔哈提·阿帕尔吐鲁番市委常委

孙忠鄯善县委常委

阿里木·加拉力托克逊县委常委

王雅荣托克逊县农业局局长

党晓刚吐鲁番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高原鄯善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于彪帕委员秘书

杨煜蓉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科长

林长星地区能环站副站长

苏富力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产业化发展科副科长

谢长峰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主任科员

郭琴地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干部

参展企业代表25人

九、筹展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1、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展会实施方案及总体预算;

2、确定参展企业及销售产品。

(二)落实阶段(9月30日-10月20日)

1、召开筹备会议,安排部署参展工作;

2、落实展区展位,完成展示区、展销区设计及布展方案;

3、完成参会证件制作、会议资料、招商引资宣传册印刷等事宜。

4、完成展品展示方案,落实展示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包装、宣传图片、画册、展示方式等;完成产品交易方案,包括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洽谈方式、交易方式和有关洽谈、交易所需的材料等;

5、落实参展企业、产品以及产品运输、仓储等事宜,包括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对产品的存放要求等。

(三)布展实施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

1、完成参展产品运输和仓储等事宜。

2、参展企业全部到位,完成展示区、展销区装修及产品摆放工作。

3、组织企业做好采购商专场洽谈、签约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展示展销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11月15日)

1、组织企业参加采购商专场活动。(10月25日14:30—16:00)

2、参加开幕式。(10月26日上午9:30)

3、组织采购商与有合作意向的县市及企业举行项目签约。(10月27日上午9:30)

4、撤展。(10月29日上午)

5、加强与自治区参展团的沟通与协调,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销活动;

6、做好组织协调、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吐鲁番参展团有关信息收集、整理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做好摄影、摄像宣传活动,

7、做好撤展工作和工作总结。

十、参会人员与住宿安排

(一)请各县(市)于10月10日前将参展产品、交易产品品种、数量等情况、产品资料及企业简介上报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科。

(二)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负责帮助参会人员协调入住酒店相关事宜。联系人:苏富力,13899328355(手机)。

十一、参展费用

(一)展示区展位费免除;销售区展位费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负担60%,企业负担40%。

(二)各参展企业招商引资费、产品推介费、参会人员食宿、交通、差旅费等自理。

(三)地区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由地区协调解决,品尝展示区展示品运输由地区统一运送、运输费由地区统一解决。

(四)各县(市)参展人员交通、食宿、展销区展品运输费用由各单位、各企业自行解决。

(五)参会人员按实际出差天数会务补助50元/天。

十二、联系方式

刘卫东0995-8523562手机:13999465757

苏富力0995-8523561手机:138993283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

2012年第三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定于10月20日—11月3日在北京举行。根据自治区《第三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展会名称

第三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以下简称“交易会”)

二、展会主题

以“绿色新疆、品质农业”为主题,大力宣传和展示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展示和推介一批新疆品牌农产品及加工品,着力打造新疆农产品“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

三、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扩大招商引资、加强技术合作、促进贸易销售为重点,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通过项目推介、招商引资、贸易洽谈、产品展销等活动,展示吐鲁番资源优势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果,推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树立吐鲁番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

四、展会时间

2012年10月20日-11月3日

五、展会地点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六、参展企业及展品

(一)参展企业。国家、自治区、地区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参展产品。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并经过包装的吐鲁番特色农产品、干鲜果品及精深加工产品。

七、展会功能区划

(一)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展示洽谈区。吐鲁番展示洽谈区(展位号:E-1)共计38平方米,由地区采取特装的方式搭建展示区。2012年10月30日—31日装修,11月1日—3日展示洽谈。11月1日在1号馆前举行开幕式。

(二)全国农业展览馆广场北侧—产品销售区。2012年10月19日搭建展位,10月20日—11月3日为销售周期,共15天。地区产品销售区展位(展位号:45-46)2个,由农业厅负责统一搭建,参展企业自行布展。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展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地委委员

副组长: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陈建华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

成员:竞中梅吐鲁番市副市长

孙忠鄯善县委常委

马千里托克逊县副县长

排他尔·吐尔逊地区农经局副局长

李明吐鲁番市农业局局长

周金龙鄯善县农业局局长

王雅荣托克逊县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展会有关事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负责展会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包括组建展团、制定参展方案、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负责产品运输等。

参展团人员名单:

团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地委委员

副团长: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陈建华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

成员:竞中梅吐鲁番市副市长

孙忠鄯善县委常委

马千里托克逊县副县长

郭峰地区农科所所长

排他尔·吐尔逊地区农经局副局长

李明吐鲁番市农业局局长

周金龙鄯善县农业局局长

王雅荣托克逊县农业局局长

于彪帕委员秘书

牟庭军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汉陆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副科长

冯桂琴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干部

九、主要活动安排

(一)展示展销。时间为10月20日—11月3日,新疆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

(二)开幕式。时间为11月1日上午,安排20-30分钟的新疆歌舞表演,各部门领导讲话、剪彩等。

(三)特色产品品鉴会。时间为11月1日上午,组织参展领导采购商开展特色产品品鉴活动。

(四)农超对接活动。时间为11月1日下午,组织参展企业和家乐福、沃尔玛超市进行农超对接,扩大宣传。

(五)采购商专场。时间为11月2日,安排接待专业观众,并做好重点采购商服务工作。

(六)专场推介会。时间为11月2日上午,组织相关县(市)和参展企业参加产品、品牌推介会。

(七)贸易成交签约仪式。时间为11月2日下午。按照贸易成交顺序宣布签约项目,逐批请签约双方代表上台签字,交换文本、合影。

(八)总结表彰大会。时间为11月3日上午。交易会设组织、设计、贸易成交及金奖农产品若干名,表彰大会将对交易会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十、筹备工作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10月16日前)。1、制定参展方案,并报地区行署转发;协调各方,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安排部署展会有关事宜。2、组织开展企业招商招展;完成地区展示洽谈区设计方案、产品征集、审核、宣传资料制作等。

(二)布展及审核阶段(10月17日—10月19日和10月30日—31日)。10月17日—10月19日,指导督促参展企业完成全国农业展览馆广场北侧—产品销售区2个企业销售展位的产品征集、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备等。10月30日—31日,完成地区展示洽谈区展位整体装修、布展等工作。

(三)举办及总结阶段(10月20日—11月3日)。组织好展位各项活动事宜;做好宣传报道、组织协调、统计上报、撤展、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一、参展费用

(一)产品销售区展位搭建及展位费全免,装修费用由企业自理;展示洽谈区展位搭建、装修等费用由地区协调解决。

(二)各参展企业招商引资费用、产品宣传推介费用、参会人员食宿、交通、餐旅费等自理。

(三)地区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由地区协调解决。展示洽谈区展位展品由地区统一运送,运输费由地区协调解决。

(四)各县(市)及参展企业人员交通、食宿、销售区产品运输等费用由各单位、各企业自行解决。

十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责任,认真抓好展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展会取得实际效果。

(二)抓好质量安全。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农业资源、产业、产品、旅游、文化等区域特色,选择信誉好、产品优、实力强的企业参展,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展示展销一批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通过展会平台,提高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三)做好宣传推介。编印宣传资料和光盘,利用展会平台,搞好宣传活动。加强项目选择和推介准备,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工作,力求多获取项目成果,为地区农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

联系人:牟庭军,0995-8534077,手机:13899309330

冯桂琴,0995-8522276,手机:189996921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2年新疆特色农产品(武汉)展示展销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

2012年“新疆特色农产品(武汉)展销会”定于11月初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为了推介和宣传吐鲁番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向外界展示吐鲁番资源优势和建设成果,扩大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合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展会活动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举办“新疆特色农产品(武汉)展示展销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届时我地区将组团参加。为切实做好参展工作,特制定以下参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项目推介、招商引资、贸易洽谈、产品展销等活动,展示、推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农业招商引资,特别是大力推销葡萄、哈密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技术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树立吐鲁番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

二、展销会主题

展销会以“绿色新疆,情系楚乡”为主题,旨在通过展示地州市特色农产品,提高新疆特色农产品在华中地区及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三、展销会时间和地点

展销会时间:2012年11月5-7日。参展企业到于11月4日前到达进行特装。

展会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区武商集团百圣店室外展区。

四、参展人员名单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成立参展团,人员名单如下:

团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地委委员

副团长:王家斌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海比布·买合木提地委副秘书长

成员:李明吐鲁番市农业局局长

刘冠陆鄯善县委农办主任

孟庆良托克逊县委农办主任

朱建立行署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于彪帕委员秘书

华冰地委农办综合科科长

林茂地委农办政策调研科副科长

任海军地委农办干部

各参展参会企业各自确定参展人员

五、参展企业及产品

参展企业:由各县(市)根据《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录入的企业名单,联系各家企业,推荐3-5家企业参展。

参展产品:哈密瓜系列产品、林果产品、畜产品、葡萄酒系列产品等;

六、展销会活动安排

交易会期间,举办多项活动,具体如下:

(一)综合展示:由地委农办筛选5-10个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出口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果蔬企业参展,要求产品获得“三品”认证。展位为3×3m的标准展位。

(二)产品推介:在展销会现场举行新疆果蔬产品推介会,与湖北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洽谈订货协议、合同等。

(三)签约仪式:11月6日下午,举办地州贸易洽谈签约仪式。

七、参展单位及企业分工

(一)地委农办

1、策划筹展、负责筹备及展销期间联络工作。

2、10月10日前,完成参会报名工作。以文件的形式向自治区党委农办上报筹备工作委员会名单、参展团人员名单等情况。

3、与自治区党委农办联系做好证件办理工作,办理工作人员证件,展示企业办理参展证,负责领取其他人员参会票。

(二)参展企业

1、确定参展产品,必须是吐鲁番本地生产,要经过认真筛选和检测,保证参展商品的质量和品质。并将参展产品资料及企业简介9月28日前上报各县市委农办。由县市委农办统一上报地委农办。

2、各企业负责印制企业宣传材料;展位内部挂图自行设计特装。

3、展示产品运输由企业自行安排,展品由自治区会务组统一预定存储库房,统一存放、管理。

4、企业可自行于设在武商集团百圣店二楼洽谈签约。

八、参展及展销会相关费用

参展费用是指展出场地及参展摊位费,参展费、食宿费、交通费、宣传费、不可预见费等。

1、参展摊位费,参展费、展区租赁费、宣传资料制作费、展会证件制作费、地州参会领导食宿费、参展企业工作人员餐费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统一支付。

2、摊位特装与布展费用、交通费、差旅费和住宿费用由各参展单位、企业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地委农办:任海军电话:852532618909951768

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吐鲁番地区参会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年新疆农产品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展会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45号)及《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地区参会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

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

二、展会时间

2012年11月7日—11日,共5天。7—8日为特装时间,9—11日为交易会时间。

三、展会主题及目标

突出“绿色新疆、林果飘香”主题,实现“展示成果、推动交流、合作共赢”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展会经营模式,推进办展市场化过渡。

四、展会地点

广州市海港东路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16.2号馆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参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参会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地区成立“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筹展参展团:

团长:弥选林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副团长:李政隆行署副秘书长

白秉书地区林业局局长

成员:竞中梅吐鲁番市副市长

孙忠鄯善县委常委

阿里木·加拉力托克逊县委常委

沙东吐鲁番市林业局局长

谭建川鄯善县林业局局长

许春富托克逊县林业局局长

筹展参展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秉书同志兼任,负责参会前的会议筹备,协调参展事宜,制定参展方案,落实参展(销)企业和产品,审核招商引资项目,编印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手册,邀请采购商、签约方,组织供需洽谈对接,设计展厅,组织布展等;会中对接、协调参展参销;会后撤展、总结等全程工作的组织落实。

六、参展(销)产品及洽谈项目

(一)参展(销)范围及产品

1、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地区级龙头企业产品;农产品物流企业;

2、各类干鲜果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重点是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干鲜果品及其加工产品。主要包括葡萄干、鲜食葡萄、葡萄酒系列产品;

3、中草药材、花卉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

4、木材加工产品、野生动植物、沙产业产品等;

5、林果新产品、新技术、林果业科技等。

(二)参展项目

林果业精深加工项目;林果基地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储藏保鲜及加工转化项目;林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果产品出口贸易项目;森林旅游项目等。

七、展会规模及展位分配

2012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展会总面积6000平方米,由形象区、综合展示销售区和洽谈签约区组成。

综合展示销售区以各地州为单位进行展示销售,自治区分配给我地区一定数量的展位,地区统一进行设计和特装,各县市组织企业在展位上展示销售吐鲁番特色林果产品。

八、职责分工

(一)地区林业局

1、牵头负责筹展参展团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参会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策划并组织筹展,负责交易会期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2、收集、整理展会有关信息和对外宣传、报道。

3、联系自治区筹展办,上报参会企业(单位)、参展(销)产品名录、会刊资料等,做好证件办理等工作。

4、制定展位分配及装修设计方案,做好展位装饰及布展工作。

5、撤展及上报工作总结。

(二)县(市)人民政府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服从大局,确保筹展和参展(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2、组织所属企业参展参销,督促参会企业按照地区参展办的统一要求完成参会各项工作。

3、落实参展参销林果的品种、数量。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和地区级龙头企业必须选送产品参展参销,并组织参会。

4、提交特色林果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及会期拟签约项目。

5、组织储备,要货源充足,尤其要做好鲜食葡萄的储备工作,优选鲜食葡萄品种,入库保鲜,充分满足展会品尝和销售需要。

6、所属参展(销)企业及产品要印制企业简介和产品介绍等相关宣传资料;提供展会布展宣传的电子版展板设计图片资料(包括奖牌、企业生产、林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企业宣传等图片资料)和企业宣传影像资料。

7、制定储运方案,组织所属企业将参展(销)产品运往广州,并组织做好保鲜贮藏等工作。

九、筹展工作日程安排

1、9月下旬制定地区参展方案,成立地区筹展参展团,并召开首次会议,安排部署筹展有关工作,落实参展经费。

2、9月底县市确定参展筹备工作联系人,确定县市展位分配方案。

3、10月10日前落实并上报参展(销)企业(单位)及展(销)产品种类和数量。

4、10月15日前确定展位特装方案。

5、10月20日前上报地县参加展会人员名单;上报林果业招商引资项目;确定会期签约项目。

6、11月初地区筹展办工作人员抵达广州,联络对接工作。

7、11月6日参展(销)产品运抵广州;11月7—8日,完成特装和布展工作。

8、11月8日参展团成员抵达广州,明确会议日程,协调对接会间宣传、洽谈签约等相关事宜。

9、11月9日至11日参加展会。参展企业(单位)及时报送交易、洽谈信息;11月10日下午,开展贸易洽谈签约仪式。

10、11月12日统一撤展。

十、展会费用

展会费用主要包括综合展示销售区特装费、布展费、招商引资手册和会务手册制作费、宣传光碟及资料制作费、展品运输费、贮藏保鲜和人员食宿、交通等费费用等。

1、综合展示销售区特装费根据展位分配数量和情况,相应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地区统一组织特装。

2、综合展示销售区布展费及县(市)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3、地区参展团的招待费、招商引资手册和会务手册制作费、宣传资料及光碟制作费以及参展团中地直单位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地区财政承担。

4、展品运输、贮藏保鲜以及企业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十一、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州交易会是一年一度展示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成就、构建外销平台、促进果品对外销售、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平台。地区各部门、各县(市)和各企业(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抓好展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市)要实施“一把手”工程,抓紧确定参展团、组建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精心准备。抓好货源储备,确保在综合展示销售区既有展示、有品尝,也有销售,展销结合,以展促销;要确保产品是吐鲁番生产的,并严格筛选、检测,确保质量,维护吐鲁番形象;要突出特色,把握效率,提前论证,筛选拟推介、洽谈的项目,力求多获取项目成果(尤其要提前与项目合作方联系对接,力争在交易会上签约);要提早准备,认真制作文字资料、图片、音像资料等参展、促销宣传资料;要精心设计制作参展(销)产品的包装,保证美观独特、坚固耐用,便于运输,防水防潮。

3、抓好落实。各县(市)要顾全大局,服从地区的整体安排,积极组织所属林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参展参销,抓紧落实展位、摊位和参展(销)产品,积极组织本地名优特产品参加展示、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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