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保政办电〔2015〕2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进入5月份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降水稀少,无大范围有效降水天气过程,气温明显偏高,“高温少雨”特征明显。从气温看:5月份,各县(区)平均气温18.7-22.5℃,与历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地区偏高1.0-2.0℃,局部偏高2.0℃以上;从日照时数看:5月份全市大部分地区超过200小时,较历年同期偏多3成以上;从降水来看:1月1日-5月31日,全市平均降水226.9mm,虽较2015年同期偏多,但较历年同期偏少20.4%,特别是5月份我市大部分地区降水特少,较历年同期偏少8成以上。
持续的干热高温天气,导致全市旱情不断发展蔓延,局部地区干旱严重,部分河流断流枯竭,给当地农业生产、人畜饮水、大春生产特别是水稻栽插、烤烟、玉米生产等当前农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水稻秧苗已出现“满龄”和“超龄”,无法适时移栽,有的玉米出苗后“脱水卷心”和萎缩,甚至枯死,烤烟特别是山地烟出现干旱早花、高温“逼熟”、有效叶片严重不足等问题。截至5月31日,全市农作物因旱受灾147.77万亩,占种植面积的43%;成灾49.75万亩,占种植面积的15%;需补种改种8.31万亩,占种植面积的2.4%;造成经济损失2.44亿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要从保护和促进当前大春生产、服务群众增收和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当前抗旱保春耕、抗旱促春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对抗旱保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今年雨水和农业生产形势好于往年”、“今年烤烟生产应该没有大问题”等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各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切实抓好当前抗旱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随着旱情持续,全市库塘蓄水和小水窖(小水池)储水量不断减少,城乡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困难面加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抗早保供水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管责任制,坚持把确保旱区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核实排查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情况,深入旱区调查了解灾情和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做好造册登记;要切实做好抗旱应急送水工作,全力保障农村群众、学校等重点单位用水;要高度重视山区、半山区农村供水问题,优先保障人饮安全;要在保障人畜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业、烤烟生产尤其是当前大春生产用水需求,各级水利系统必须切实抓好各类库塘存水的科学、合理、有序调度以及大田水稻栽插用水的合理分配,按照抗旱保苗、抗旱补苗、抗旱移栽、抗旱播种的顺序分轻重缓急组织供水,并为汛期调洪蓄水腾出库塘空间。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障大春生产有序开展
我市秋粮占全市粮食产量的80%以上,大春粮食作物适时栽插和满栽满插,对于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市秋粮播种137.16万亩,仅完成种植计划的52%,特别是玉米受旱情影响严重,已播种91.6万亩,完成计划的71%,同比慢1.11万亩,局部区域还面临着二次播种的实际困难。各县(区)、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有利天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因水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抢栽抢播,加快大春作物播种进度。对降雨充沛、旱情缓解和有水源保证的地方,加快抢栽抢种和播种扫尾工作,力争在6月15日前完成播种任务;对有降雨、旱情基本缓解和旱地土壤墒情改善的地方,要加快玉米等旱地作物的移栽和播种进度,力争6月20前完成播种任务;对旱情未缓解的地方,不能坐等雨水,要打破常规,调整农事安排,千方百计开辟调度水源,统筹调配生活和生产用水,按照不同作物的播种节令,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批分次组织播种和栽插,实现能栽尽栽;对劳力缺乏,难以完成栽种任务的农户,各县(区)、园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帮栽帮插,绝不允许出现撂荒地或空闲田地。同时,各县(区)、园区要及早谋划晚秋种植,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大春粮食播种任务。
三、制定保苗预案,切实抓好当前烤烟生产工作
针对当前全市大部分烟区持续高温少雨的天气实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当前烤烟生产栽后抗旱保苗工作。一是要制定抗旱保苗预案,充分利用近年来购买的抽水机、水箱、水桶等抗旱物资,广泛开展拉水浇烟保苗工作。二是要增加烟草抗旱经费投入,聚集各方力量,多渠道筹措抗旱资金,倾斜到旱情突出的烟区,确保发挥最大效应。由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从产前投入资金中统筹安排300万元,用于抗旱保苗,各县(区)要根据旱情程度统筹使用好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应。三是要组织基层力量扎实抓好适时补苗、补水追肥、适时揭膜、中耕除草、提沟培土等田间管理工作。四是气象部门要加强气候测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气象部门要抓住有利天气过程,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缓解抗旱压力。
四、始终管死火源,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分析、再安排、再落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命令,确保思想认识不放松、组织领导不放松、火源管理不放松、野外用火查处不放松,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杜绝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五、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旱情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水情、旱情、苗情、墒情、病虫情的普查和监测,查清灾情,因灾制宜,因作物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抗灾防灾、减灾措施。水利、农业、民政等部门及乡、村等基层组织要全面、真实、仔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缺水、缺粮情况的调查核查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情况。各级挂钩乡(镇)、村(社区)的单位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驻村人员要采取设立联系卡等方式,确保挂钩村群众的缺水缺粮情况能及时掌握、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同时,做好所挂钩村的抗旱保苗、抗旱栽插和抗旱中耕管理等指导协调工作。各级农业、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预警制度,严格落实旱情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旱情发展变化及各地抗旱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及时上报灾情和抗旱措施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为指导全市抗旱保大春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强化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抗旱工作责任制
各县(区)、各园区要切实履行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挂钩责任制和旱情监控反馈机制、抗旱服务机制等工作责任,做到有令必行、行动迅速、有行必果。在旱情有效缓解前,全市农口和烟草部门干部、技术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外出,节假日不放假,周末不休息(后再安排补休),要深入“三农”工作一线,指导组织好抗旱保生产和抗旱减灾各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围绕抗旱工作适时开展工作督查。
请各县(区)、各园区和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防办)、市林业局、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6月8日17:00前分别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