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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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面完成2012年的工作,对于推进赶超发展、加快浙中崛起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倍努力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订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徐加爱市长牵头工作
1.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
责任单位:市府办、发改委、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责任单位:市府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陶诚华常务副市长牵头工作
3.加快建设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政府
4.深化现代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年度行动任务,加快电子信息、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集聚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文化局、科技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启动城市群轨道交通、浙中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杭长客专和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加强金台铁路、甬金铁路前期研究,做好铁路金华西客站改建和货场搬迁等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进公交车更新提档;推进东永高速、怀万公路、金武公路二期、44省道武义城区段、03省道义乌段、37省道复线义乌段和义兰、义永、义武、永磐、金义东磐公路等重点干线项目建设,加快杭金衢高速拓宽、临金高速、金兰中线、37省道东阳-义乌段、330国道永康城区段和婺城段、47省道支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城市群快速交通网络。有序实施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兰江航道整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资委、铁办,市杭长客专建设指挥部、金温铁路扩改建设指挥部,相关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认真抓好横店、佛堂等小城市培育工作,完成省级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市级中心镇培育。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农办、农业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7.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拓展无水港服务功能,加快县域物流基地建设,发展港铁物流,打造国家级物流节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金华海关、金华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8.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维稳办、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加快粮油交易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商务局,婺城区政府
10.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11.启动建设市综合型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黄小杭副市长牵头工作
12.积极探索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壮大永康五金、东阳木雕、兰溪纺织品、浦江书画水晶、磐安"浙八味"中药材等专业市场,加快建设东阳中国木雕博物馆、金西五矿钢贸城。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商务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深化与商务部七大进出口商会的合作,启动建设金华中国名品中心和金华世界名品中心;培育高品质核心商圈和特色街区,继续办好浙中购物节,积极打造浙中购物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局(协作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家政服务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完善农产品平价流通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15.继续开展"百场展会拓市场"活动,积极鼓励"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招商局(协作办),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抓好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金华分公司
17.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争创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基本完成村村建邮站任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公安局、邮政局
18.落实地方粮食储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粮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何美华副市长牵头工作
19.深入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义乌市政府,金华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朱福林副市长牵头工作
20.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建设金义都市新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财政局、招商局(协作办),各县(市、区)政府
21.进一步完善城市群空间结构和功能安排,推动浙中城市群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浙中城市群工作办公室,市规划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22.实施"三江六岸"亮化工程,美化优化迎宾大道入城口等城市窗口路段,分步打通一环路婺州街至金帆街段、二环西路330国道至洞溪工业园区段,推进五百滩、燕尾洲、多湖、二七新村、石门农场、湖海塘等重点区块开发,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力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办、人防办,金华电业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做大做精旅游产业,整合全市特色旅游资源,改造提升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推广乡村旅游"管头经验",推进武义旅游综合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双龙风景区管委会
24.做大做强建筑业,鼓励重点建筑企业"走出去"开辟新市场;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25.推进金华江流域"531污染防治工程",深化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6.认真做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27.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完善建设用地投入产出考评机制,扎实开展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财政(地税)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大力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蔡健副市长牵头工作
29.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争创国家级婺南农业高科技产业园区。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30.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供销社、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31.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32.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农村联网公路、农民饮水安全等工程;突出抓好特色农业专业村、农家乐专业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办、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33.深入开展"绿化婺州行动”,实施"平原绿化九大行动计划",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继续办好中国苗交会。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34.深化城乡规划、户籍和农村社区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公安局、规划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35.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加大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6.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办、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7.抓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8.完善引才引智政策,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科协
七、林丹军副市长牵头工作
39.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抓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重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校地合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开工建设市特殊教育中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40.实施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推动历史文化名村建设;弘扬婺文化,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举办黄大仙庙会、中国婺剧节,推进文艺精品打造计划和文化产业"2151"工程,促进广电"一省一网"整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文物局、广电总台、旅游局,双龙风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1.深入实施全民健康行动计划,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定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快重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爱卫会,各县(市、区)政府
42.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43.筹办省第二届体育大会,举办市第八届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4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傅利常副市长牵头工作
45.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提升,促进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提升、资源集约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6.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市区以多湖区块为中心,着力打造商务、金融总部基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规划局、财政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7.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立足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省级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48.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五大千亿"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9.开展大招商活动,实施"浙(婺)商回归"、“央(省)企对接"工程,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协作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0.鼓励本地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抓大扶小,培育龙头企业,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做好资金、用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工业投资6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1.加大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投入,实施技改项目255项,其中市区110项。新增省级质检中心2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质量技监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3.实施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完善差异化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54.推进±800千伏溪洛渡-浙西直流特高压工程,开工建设一批重点输变电项目,推进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争创新农村电气化市。
责任单位:金华电业局,市经信委、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5.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努力争取信贷投放增量,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九、谢春涛副市长牵头工作
56.继续办好"工科会”,落实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100项以上。深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中科院金华科技园、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筹建"浙中科技城"。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科协
57.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扶持重点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中间试验基地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新增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8.大力推进央企对接工程。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招商局(协作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李国辉市长助理牵头工作
59.着力打造精品城市,继续推进市区"洁化、绿化、美化"行动计划,开展户外广告、街景立面、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0.加强城市管理,完善"数字城管"系统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提高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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