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台政办发〔2009〕125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9〕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农作制度的创新推广应用步伐,发展优质、高产、节本、安全、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新农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谓创新农作制度,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农业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原理,通过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以及水、旱作物的合理复种、轮作和套作,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构建优质高产、节本、增收、安全、生态的农作模式及其配套技术,形成农业的复合生态生产系统和产业化经营,实现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最佳转换,拓展生产的广度和深度,把传统的“老三熟”,变成新型、高效的“多熟制”,让一亩土地当二亩、三亩田用,使有限的土地生产出更多的优质农产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农业服务。创新农作制度,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是贯彻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在农业领域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我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农业经营规模偏小,成本高,效益低,加之长期过量和盲目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种植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难以适应国内外大市场竞争和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创新农作制度、推广已有创新成果、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面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的有效途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生态农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
创新是农业工作的灵魂,也是农业生产的潜在力量。各地要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的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学习借鉴市内外农作制度的创新成果,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根据动植物生长规律,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充分利用温、光、水、土、肥、气、热等各种资源,积极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与此同时,还应对现有创新成果因地制宜地予以大力推广。重点应推广以下7种模式:
(一)粮经结合型。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新技术,实施粮食作物与菜、豆、瓜果、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间复种、套种和水、旱轮作,立体种植,实现“千斤粮、万元田”。
(二)种养结合型。在同一块农田里实行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有机结合,复合经营。如稻(茭白等)鸭共育、稻鸡轮种养;稻田(茭白田)养鱼、养泥湫、养黄鳝、养虾;虾(鱼)塘种瓜(菜)等种植和养殖的复合经营和良性互动。
(三)循环利用型。对农作物采收后的秸秆等废弃物和畜禽排泄物,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减少污染。如西兰花采收后的茎叶等加工成饲料喂兔、猪、鸡、鸭的畜禽,然后将畜禽的粪便作为有机肥追施西兰花等作物,实施循环使用,实现粮(菜)、饲、牧的结合。
(四)园地养殖型。主要利用现有的果园、茶园、竹园、桑园、林园(苗圃园)等园地养鸡、鸭、鹅等,或种植牧草、草莓、栽培食用菌、养殖蚯蚓和蝇蛆等多元化种养殖。
(五)水产混合套养型。利用浅海、滩涂、海水和淡水池塘,进行鱼、虾、贝、蟹、藻、鳖的混养、套养,根据其生养特性,科学选择混养、套养的品种,实行立体养殖、复合养殖。
(六)林业复合经营型。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功能营造各类混交林、防护林和林经间套作。如茶、柿套作;松(树)、药(乌药、茯苓)套种,把林业生态和经济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
(七)生态、休闲、观光型。充分利用各物种的特性和本地资源,营造生态、休闲、观光的良好环境。如农、林、牧,花、果、鱼等配套组合,集采果、垂钓、品尝、娱乐、购物于一体的观光园。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作制度创新推广的良好氛围。农作制度的创新推广,既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又是农业增产增效的潜力所在。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创新农作制度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并积极开展示范推广;要加强对农作制度创新理念、模式和集成配套技术的宣传、推广,把创新农作制度作为基层干部培训和农技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及时召开现场会、推介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推广、宣传,形成农作制度创新推广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的动力。创新农作制度是发展低碳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财政部门要把扶持农作制度创新推广作为支农、扶农的重要内容,以项目形式扶持基层农技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示范、推广和试验工作;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优先给予贷款;各涉农部门要把支农资金优先予以倾斜扶持,同时要积极鼓励、支持工商资本投入到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
(三)加大改革力度,发挥农技人员在创新推广中的作用。要不断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和责任农技员要支持、配合农技推广基金会(执行部)开展工作,并会同基金会(执行部)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发,并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产业),加大对其创新模式或组合的推广力度,建设示范点(户)、片、区,使之形成特色,形成规模。各涉农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农技人员的考核,对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真正把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协作力度,形成农作制度推广创新的合力。创新农业制度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既涉及观念的更新,又涉及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更新观念,高度重视并加大扶持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把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切入口和突破口,把农技推广基金会(执行部)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帮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的帮手,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帮手,狠抓落实见成效的帮手。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科院和农技推广基金会(执行部)要互相支持,共同配合,建立创新农作制度项目协作组,积极开展跨专业(产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研究主攻方向,制订示范推广计划,农办、财政、科技、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共同为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出力。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