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汤加王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颁布单位:中国政府 汤加王国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8-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汤加王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98年10月26日生效日期1998年11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汤加王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共同愿望,决定两国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汤加王国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支持汤加王国政府发展民族经济的努力。
汤加王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汤加王国政府商定,将根据一九六一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并在对等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汤加王国政府代表
唐家璇乌卢卡拉拉·拉瓦卡·阿塔
(签字)(签字)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