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三三三”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15〕99号
颁布日期:2015-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三三三”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科技创新“三三三”行动计划(三城同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三大工程: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人才支撑工程;三大体系:创客服务体系、公共平台体系、投入保障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三城同创”,大力实施“三大工程”,着力构建“三大体系”,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效益大幅提升,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创新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基本驱动力。“十三五”期间,力争主要创新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20年,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1.0,“两化”融合指数达到90;累计引进“330海外英才计划”人才500名以上;科技城和科技园区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累计新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点100家以上;累计新增企业技术创新点1000家以上,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5%。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三城同创”

1.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进一步明确试点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提高科技创新在各地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中的考核权重,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强化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并列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到2020年,人均GDP、万人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数、城市环境、就业人员中R&D人员数等城市创新发展监测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5%以上,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2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化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政策引导,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服务热线建设,重点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维权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建立“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专利资助管理系统”;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2020年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万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3.深化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开展“五水共治”、“五气合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使城乡居民共享创新成果;加强政策保障,优化环境质量,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有效改善民生;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监测机制,做好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数据动态监测及融合技术研究,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数字化管理系统基地建设,推进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二)大力实施“三大工程”

4.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建立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完善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等各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打造一批实力较强的创新型企业群体。积极打造科技领军企业,建成一批集“创新平台、企业研究院、上市公司、高新技术、总部型”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对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辅导,重点扶持在“八大”重点产业领域中技术基础好、产品有市场、产业带动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力争培育一批科技型示范企业。大力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重点培育工业设计、技术贸易、软件设计、制造业服务领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到2020年,力争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5.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新兴产业部署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扶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前景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团队,加速推进项目产业化;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核心技术人才,加强基础配套和辐射延伸;引导传统企业从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强化重点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实现产业关联发展。培育形成“八大”千亿级中高端产业集群,工业投资年均增长8%;2020年,企业技改投入占比达75%以上,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28%。深化“两化”融合,重点提升集成电路、大数据和云服务、地理信息、网络安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业;促进信息消费,加快推进智慧城市“1349工程”,全面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社保”、“智慧健康”、“智慧农业”等民生领域的智慧化应用;加快电商发展,实施生产性企业及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2020年全市信息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信息化发展指数和“两化”融合指数居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6.实施创新人才支撑工程。围绕“八大”重点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强化团队式、靶向式、中介式引才,累计引进“330海外英才计划”人才500名以上,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专家80名以上。实施高层次人才与创新团队培育工程,到2020年,累计引进创新型人才1万名以上,引进培育省、市重点创新团队200个,名师、名医、文化名家500名以上。完善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股改上市,全面促进人才、企业、项目、资本对接融合;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人才创业配套资助、产业化扶持、专业化服务等方面有突破。实施以“百名博士绍兴行”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绍兴籍硕博士”为重点的越才回归计划、以“绍兴网上大学城省市引才行”为重点的人才集聚计划、以“校企合作”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引进计划,力争每年引进各类人才5万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3000名以上。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万人次。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师学院创建,到2020年,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9万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以上。(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协)

(三)着力构建“三大体系”

7.健全创客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科技服务新业态,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建立“线下+线上”科技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搭建创客空间公共服务平台,为创客提供技术服务、导师服务、融资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等系列公共服务。围绕“八大”重点产业,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力争年发放科技“创新券”1200万元,实现科技大市场全市覆盖,到2020年,新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20家,引进或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30家,技术交易服务平台40家,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各建设1家以上创客基地、10家以上创客示范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8.提升公共平台体系。全面提升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承载和服务功能,推动创新资源高度汇聚的科技城建设;加快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科研、设计、检测等实体研发(设计)机构集聚,推动全市示范科技园建设,园区建设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列全省前列。抓好高新园区提升发展,各高新园区要根据现有产业基础,明确发展重点,找准主攻方向,培育特色产业,到2020年,力争1—2个主导产业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园区企业发明专利年增幅达到2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增加6%以上,成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田、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引领转型升级的排头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9.完善投入保障体系。强化财政导向作用,对当年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和增幅的给予奖励。支持各级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建立院士专家成果产业化奖励机制,到2020年,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30家,省博士后工作站60家,学会服务站10家;完善企业研发体系,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到2020年,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800家。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条件,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支行建设,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优化对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服务,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金融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人才、发改、经信、教育、人力社保、财政、金融、商务、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好对科技创新“三三三”计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各地政府要把加快推进科技城、科技园、高新园区发展作为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完善创新服务体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落实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整合针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进、知识产权建设、大众创业创新等的各项政策措施,适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意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科技、人才、金融、教育、财政等政策的统筹,提高政策支持的综合协同效应。

(三)完善考核评价。围绕创新投入、科技进步贡献率、转型升级、人才贡献率、成果转化率等要素,建立具有绍兴特色的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加强对创新驱动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督查工作,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推进机制,定期分析和评价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确保行动计划全面稳步推进。

(四)营造创新氛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形成尊重科学、重视人才、鼓励创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加强科学普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科普事业,切实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加强创新典型的总结和宣传,积极推广一批先进创新模式和经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热情。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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