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7年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7年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温委办发〔2007〕115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7年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委办发〔2007〕11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7年度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日
《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
2007年度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组织实施《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特制定2007年度实施意见。
2007年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以开展“人才服务年”活动为总载体,强化政策机制创新,加强紧缺人才引进,统筹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推动温州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完善创新机制体制,构建统分结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一)进一步明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编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规定领导小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在人才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制定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等人才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格局。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统筹管理使用全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研究制定并落实《温州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人才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人才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人才工作督促检查。组织开展200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2004—2008年温州人才发展行动纲要〉2007年度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重大工作和活动专项督查,落实专人负责,实时跟踪、反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提高人才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培训,全面提高市机关和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骨干的综合素质。指导人才研究会建立制度、创办会刊和加强与周边或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为广大人才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六)组织实施温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温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并做好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做好人才政策的梳理和完善工作。充分运用“温州和周边地区人才政策和环境比较研究”课题调研成果,对全市现有人才政策进行汇总、分析和梳理,废除不合时宜的政策,完善有缺陷的措施。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人才政策精神,研究出台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研究。对我市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着力开展“温州产业提升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课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出台相关人才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制定《温州市产业提升急需人才开发目录》,指导人才开发和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九)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人才政策的创新。认真总结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区开展人力资本出资试点的工作经验,在理论上加强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扩大试点的范围。同时,在开展人力资本出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改善人才待遇,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三、重点培育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不断提升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
(十)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培养
1、办好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制订切合实际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办好各类主体班次,全年计划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期,乡镇党政一把手轮训班2期,公共管理进修班3期,欠发达乡镇领导干部进修班2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任职资格考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2、开展干部岗位实践锻炼。积极拓展培训渠道,采取上挂、下派、外派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选派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锻炼提高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继续开展大规模公务员培训工作。落实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加大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训,落实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挂职锻炼制度。继续办好MPA学位班,抓好公务员在职教育。(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十一)以提高构建和谐能力为核心,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
1、制定政策措施。成立专题课题组,认真开展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工作,摸清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事局、鹿城区委,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2、加大培养力度。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大幅度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人才。要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科学使用社会工作人才,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广阔空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事局、鹿城区委,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二)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1、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企业总裁班、与高校合作开展MBA核心课程培训、选派高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等学位教育、到国外学习考察、到国内科研院所或大中型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等形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新“温商”。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举办以工商管理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适应性短期专题培训班,以适应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现代企业素质和创新发展理念。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努力培养高层次、外向型的企业管理人才。全年举办大企业大集团、“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成长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1000名左右。(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助单位: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2、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统一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鉴工作,规范企业经理人的培训、考试、认定、推荐机制,逐步开展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评鉴试点工作,推动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贸委)
(十三)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1、推进“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做好对2004年度入选的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考核工作,做好各类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的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派20名左右“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才赴国内外科研机构进修,选派部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2、引导和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继续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中心,引导企业形成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的机制,培养引进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继续实施引进大院名校“5123”工程,优化科研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公共平台的作用。加快浙江轻工研究院建设,推动兰州工业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迅速发展壮大,不断完善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的工作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加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力度。围绕文化大市建设,完善《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实施办法》;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轮训班、选派深造等形式,提高宣传文化人才的综合素质;挖掘温州传统文化内涵,以研究筹建“文化人才艺术村”为契机,加强传统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机理制度,完善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四个一批”人才信息库,试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四)以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为核心,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1、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对评选产生的第一批工贸行业“名师名家”、服务行业“名师名家”进行表彰,加强“名师名家”培养管理,探索实施“首席技师”制度,形成一支数量稳定、技艺精湛、具有带头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
2、完善高技能人才投入、保障机制。要求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经费,7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建立职工凭业绩贡献定收入的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休假、带薪学习的办法。(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形成多元化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格局。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逐步形成以企业行业为主体,以教育培训机构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引导学校和企业共同安排实训方案,按需培养高技能人才,实现高技能人才数量有较快增长。加快建设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抓紧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科学评价体系.全年开展15次左右的市级技能大赛,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以提高致富能力为核心,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1、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宏观指导。表彰市第一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资金投入。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2、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人才开发体系,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中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50名。(责任单位:市农办,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
3、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短期培训,继续抓好农函大办学,加快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科协)
(十六)以提高教学育人能力为核心,加强教师人才培养
扩大小学教师的本科教育,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教育,迅速提升高一层次学历;大力抓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知识厚实、业务精湛、专家型教师;开辟名师课堂,召开名师成果展示会,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以及各类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教师长足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统筹非公领域、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促进区域和城乡和谐发展
(十七)继续探索党管人才原则在非公企业实现的途径和方式。继续把非公企业人才工作作为全市人才工作的重点,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推进。深入实施“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推进工程”,创新非公企业人才工作的载体和抓手,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大非公企业核心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非公企业人才工作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非公企业人才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八)大力推进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139富民攻坚计划”,深入实施欠发达地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创业,举办合办科技企业、科技服务组织和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帮助欠发达地区培育人才。实施欠发达地区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派欠发达地区人才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科技局、市人事局、欠发达县,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
(十九)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的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希望之光”计划,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资金扶持;鼓励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加强人才、技术交流协作,为促进我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医、支教、科技扶持力度,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团深入欠发达地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健康咨询和义诊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五、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凝聚各方面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十)积极推进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市场规范运行。努力搭建引进人才服务平台,结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充分利用轻博会、浙洽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组织多批次有针对性的外出引才活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完善人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积极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和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一)加快引才、用才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快科技和工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和设施,增强人才吸附能力。做好引进博士后来温挂职工作,按计划引进若干名博士后到市直机关担任副职。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吸引和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为我市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引智。(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十二)构建人才信息服务体系。逐步推进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配套建设高级专家管理系统,逐步形成配套完善、反应灵敏、指导有效的人才信息系统,有效监测人才队伍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积极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氛围,着力优化人才工作环境
(二十三)加强人才工作宣传报道。制订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我市人才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健全人才宣传联络员制度,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辟人才专栏,完善人才宣传网络,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加强人才工作信息的挖掘和收集工作,加强同国内知名媒体的联系,加大对温州人才工作的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二十四)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拔尖人才、“551”人才的培养、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检查、外出健康疗养,举办高层次人才政治理论培训班,增强政治素质,切实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带头作用。健全专家咨询服务团机构,进一步整合温州籍在外各个学科、各个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资源,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做好温籍院士联系采访工作,举办温籍院士风采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加快推进高级人才公寓“聚英家园”建设。尽快完成建设区域内宗教场所的搬迁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同时研究制订公寓使用的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模式,为高级人才能够在温州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房管局、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