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2000〕1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特大事故报告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第33次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现就我市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工作的认识
重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和处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大l的进展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深化经济发展和改革中,一些深层次、长期积累的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如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和退休养老保险金发放、拆迁居民回迁和开发中的企业换置、农民负担过重、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反弹等问题,致使一些群众经常到各级政府上访。上述问题不解决,往往容易引发一些紧急重大事件。因此,各级政府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坚决克服麻木不仁、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官僚主义作风,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和报告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抓实这项工作。
二、要明确紧急重大情况上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遇有下列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一)危害国家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如影响较大的非法宗教、会道门、邪教组织、秘密结社组织的集中活动,境外敌对势力及宗教、会道门、邪教组织重大渗透活动情况;口岸发生的闯关闹事案件;由民族矛盾引发的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发事件;跨国、涉枪、军警之间矛盾纠纷等。
(二)由金融挤兑、企业破产、“三费"发放、工资发放、农民负担过重等一些原因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重大情况。如涉及5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上访、集会、游行、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街道、进行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
(三)重大安全生产、交通、中毒事故情况。如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1O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生产责任事故;15人以上的中毒事故;一次死亡5人(或重伤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一次死亡5人(或重伤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O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四)爆炸、抢劫、凶杀、纵火、投毒、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偷渡、脱逃、暴狱及持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等突发的重大刑事案件。
(五)非法制售伪劣商品、伪造货币、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诈骗、偷税、骗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大经济案件。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影响广泛,危害严重的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六)重大自然灾害、疫情情况。如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水灾、旱灾、风灾、火灾、雹灾、地震;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发病的甲类传染病等重大疫情。
(七)重要社会动态和其他有关方面重要情况。如大型活动或节假日群体性娱乐活动中造成伤亡5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动用警力100人以上和使用非致命性武器弹药、警械以及发生意外的情况。
(八)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三、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处理领导负责制
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理领导小组,李述市长任组长,田中林副市长、王学战秘书长、李国人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李发锁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张毅强任副主任。主要负责集散全市紧急重大情况信息,研究具体措施,协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都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重大紧急情况的报送和处理工作。
四、要强化紧急重大情况报送和处理的网络功能
要继续发挥市长公开电话承上启下和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市信访办、市劳动局以及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的联动作用,为减少环节,确保时效,市政府领导决定,以市长公开电话电子传输网络为主,吸收非网络单位共建紧急情况快速反应网络,与市政府总值班室建立起信息快速通道。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凡有重大紧急情况,都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由总值班室迅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按领导批示紧急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确保上下要情传递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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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处理重大紧急情况时要服从市政府总值班室的统一调度,凡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集体越级上访,都要按照信访领导责任制的要求,主动出面,配合市信访办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稳定,防止事端扩大。
五、要超前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超前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还要注意发挥基层党、团、工会、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社会动态中的特殊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积极化解矛盾,超前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各县(市)区、各部门提供给本部门领导的重要预测报告、简报也要同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切实起到下情上达的诈用。
六、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值班和重大紧急情况快速反应工作,要选调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从事值班和信息快速反应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领导要对向市政府反映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对所辖区、本系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上报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报简要情况,然后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情况处理完毕。基层单位在特殊情况可以打破常规,越级上报市政府,同时抄报直接领导。要进一步明确重大紧急情况报告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重大情况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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