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6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6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6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韶府〔2006〕36号)
浈江、武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1号)和广东省《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6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针对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介绍我市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以及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形势,宣传国家和省的有关安置政策和法规;宣传我市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新形势;宣传退役士兵走自谋职业之路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通过介绍宣传,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国家当前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从而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择业观念,勇敢地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走自谋职业的新路子。
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认真贯彻国家现行的安置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自谋职业与重点安置就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6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任务。
(一)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各级政府要按照《兵役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改革措施,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以地方财政支付为主,其他形式支付为辅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二)完善和推广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允许当年安置人员确有困难的单位,采取有偿转移的方式承担安置义务。有关单位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下达安置任务15天内,应向当地民政或安置部门提出安置任务有偿转移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申报审批表》,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以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方式履行安置义务。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标准按《韶关市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韶府[2001]88号)执行。
(三)建立健全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障体系。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其军龄及待安置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就业或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应合并为连续工龄,并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凡开展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的,其军龄应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对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的退役士兵,生活确实有困难,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做好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和使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扶持农村退役士兵。要鼓励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推荐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们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骨干作用。对从事荒山、荒地、荒滩开发的;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当地政府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予以优惠。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农村退役士兵,当地政府应当予以扶助。
(五)落实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助学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及助学工作作为安置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教育培训规划和再就业工程统筹安排,开展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依托现有各类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资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六)严格按标准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提高市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通知》(韶府办[2005]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领导,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各级政府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祖国统一和国防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评选结合起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将对浈江、武江区及中央、省驻韶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安置任务有突出贡献的行业、系统、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安置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任务分配表(略)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七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