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的通知

汴政办〔200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有序上报。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200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值班室通知精神,现就春节期间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紧急重大情况的及时报告,坚决防止不负责任、有意隐瞒的情况发生。

二、凡是发生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省辖市、各部门必须立即将情况报省政府,处置情况要及时续报。

三、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紧急重大情况负责,要保证渠道畅通、上报及时、情况真实。如果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各省辖市、各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同志带班,保证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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