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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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来源:南府发〔2005〕85号2005-07-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夏季是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传播流行性出血热、乙型脑炎、痢疾、伤寒等传染病的高峰期。今年6月以来,我市气温高,降雨量大,由积水、人畜粪便、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极易形成“四害”大量孳生的场所,从而导致以上传染病的迅速传播。日前我市及周边地区已有乙脑等疫病发生。为防止乙脑疫病等夏季传染病的蔓延,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5〕184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除“四害”防病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预防鼠虫媒传染性疾病的知识
驻市各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宣传媒体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采用各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懂得夏季是鼠虫媒传染病易发和流行的季节,由于气温高各种食物容易腐败变质,苍蝇、老鼠、蟑螂携带细菌,极易污染各种食品;市民要注意饮食卫生和饭前便后洗手,不吃腐败变质以及没有烹调熟透的食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免引起鼠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健康教育部门要提供必要的防病宣传资料,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1、各县、区政府要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认真清理辖区单位内外及居民区的环境,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水沟,排除积水、清除苍蝇、老鼠、蚊子孳生繁殖场所。各社区、居委会要督促居民认真清扫屋前屋后、杂物房、阳台的杂物,防止形成“四害”栖息场所。
2、各环卫站要加强垃圾清扫收集和粪便的清运工作,各单位住户不将生活垃圾放在户外露天过夜,杜绝鼠、蟑食源。目前正是水果上市旺季,各种水果皮是苍蝇的良好孳生场所。要加强对水果摊点的管理,及时清理果皮箱防止苍蝇孳生。加强对公共厕所卫生的管理,做到及时冲洗、基本无臭味、周围无垃圾。
3、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等“五乱”行为进行处罚。有关部门要及时清掏留沙井、内河漂浮的垃圾、疏通街道排水沟。市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各工地认真搞好卫生。
4、机场候机室、各车站候车室、影院、舞厅、商店、超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宿舍、图书馆、礼堂、饭堂要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并用药物进行全面的消毒。
5、宾馆、饭店、招待所、旅馆均要认真对客房进行环境、空气和卧具、餐具的消毒,各中小饮食店(摊)要坚持使用配送的消毒餐具。各游泳池必须加强消毒工作,游泳池的水质必须达标后才可对外开放。
6、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对禽、畜、鱼行及时用水冲洗,减少苍蝇孳生的条件,对农贸市场周围的环境进行认真的清理,要悬挂灭蝇绳、捕蝇笼进行灭蝇。
7、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容易发生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预防工作,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教育,使广大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加强学校的除“四害”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群体性食物中毒。
8、各乡镇要全面清理街道、圩场、家庭内外的环境,广大农村要清理室内外环境,清除禽畜栏积粪。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各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单位要加强水源卫生管理和饮用水的消毒处理,饮用水设施应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农村厕所管理,避免污染水源,防止由于水源受污染而引发的肠道传染性疾病流行。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
1、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厂家及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饮食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个体餐馆、夜市摊点、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加强各旅游景区(点)的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并重点做好食品生熟分开和餐具消毒工作,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健全肠道门诊,要做好隔离消毒和疫情报告,防止交叉感染,以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的传播。
四、全面开展除“四害”活动
1、为防止鼠虫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按“块块领导,条条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搞好环境卫生,有效控制“四害”孳生地的基础上,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行动,施药除害。除“四害”药物由市、城区爱卫办组织供应,农村由农业植保部门组织供应,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剧毒药物,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
2、各县、区爱卫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除害防病技术培训。师资由市爱卫办统筹组织协调,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形式由各县、区爱卫办负责确定。
3、宾馆、饭店、粮库、副食品仓、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居委会、居民住宅区、公共绿地都是灭鼠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鼠情鼠密度的调查工作,扎扎实实把“四害”孳生场所治理好,完善各项防鼠、灭鼠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封闭化管理,日产日清,在切断鼠粮的基础上采用药物、器械进行灭鼠。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爱卫办、食品行业、粮仓等单位要加强鼠情的调查、监测工作,为全市、城区、单位灭鼠提供科学的依据。县、区爱卫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各县、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的放矢,抓好重点,开展灭鼠、蟑、蚊、蝇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翻盘倒罐,疏通沟渠,清除各种废旧轮胎和瓦缸陶罐容器的积水,假山水池要养鱼,防止积水生蚊,减少蚊虫密度,预防登革热等蚊传疾病的发生。利用热烟雾机、滞留喷洒、灭蟑毒饵等方法,对下水道、化粪池、室内外环境进行灭蚊、灭蟑。
五、时间安排
1、7月20日至30日大搞环境治理,清除苍蝇、老鼠、蟑螂、蚊虫的孳生环境。各单位、家庭、食品和饮食行业等要认真做好食物收藏和泔水桶加盖工作,冲洗下水道,减少老鼠盗吃食物的机会,做好断鼠粮工作,确保投药灭鼠效果。
2、8月1日至10日,全市统一投放灭鼠药物,各单位指定专人投放,并及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和补充鼠药,确保投药覆盖率和饱和率达到95%以上,发现死鼠要及时收集深埋或焚化。
3、8月11日至15日,全市统一进行灭蚊、蟑螂、蝇施药。
4、8月下旬,各县、区爱卫办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灭害防病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补课。
各单位在9月15日前,将本次活动前后鼠密度监测表和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所在县、区爱卫办,县、区爱卫办汇总后,9月20日前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5、各县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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