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人事局、编办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事局文号:宛人〔2008〕42号
颁布日期:2008-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市人事局、编办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

宛人〔2008〕42号

市人事局、编办所属各科室(单位):

在充分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借鉴市里目标考评经验,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订修改了《市人事局、编办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现予以印发。年底将严格按照此《方案》进行目标考评,请各科室(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人事局、编办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市人事局、编办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工作整体目标基础分为1000分。具体分八个方面内容:业务工作(600分);政务信息工作(50分);人事编制调研工作(50分);信访工作(50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50分);自身建设工作(50分);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工作(100分);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评议工作(50分)。

得分在980分以上的科室为“目标完成科室”。

一、业务工作(基础分:600分)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对市人事局、编办各科室(单位)2008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实施有效监控的意见》(宛人[2008]32号)中确定的各科室(单位)2008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进行考评,年终考评时实际得分按100分和600分的比值再换算。

(二)考评标准

1、各科室(单位)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度目标任务的,计600分;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预先确定的分值进行扣分。

2、各科室(单位)受国家部委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的±10分;受省委、省政府奖励或通报批评的±5分;受省直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奖励或通报批评的±3分;受省级、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等临时性机构奖励或通报批评的±1.5分;受处级单位奖励或通报批评的±1分。

3、认定获奖加分以原始文件为主要依据,相关证书和奖牌作为辅助证明;认定时间原则上以年内落款时间为准,也可适当延长至下年度的一月底前。时间超过年底的,该项奖励如果使用一次则不能在下年度目标考评中重复使用。

4、对于科室(单位)获得的全局性表彰,如人事编制系统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在对主办科室加分的同时,也要对协办科室给予适当加分,以体现公平合理。

由监察室、人事科、编办综合科、局办公室组成目标监控组负责对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和年终考评。

二、政务信息工作(基础分:50分)

按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编制部门尤其要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是反映科室工作质好坏、量多少的重要指标”、“制定信息宣传目标要按照合理分类、压力适当、内外兼顾、注重对上原则”、“政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受众不同、影响不同、同一信息可适当重复计算”的精神,根据科室性质、工作特点,按综合科室、业务科室(单位)、其他科室(单位)分别制定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基础分均为50分。

(一)目标任务

1、综合科室: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编办综合科、人才中心办公室、考试中心办公室。

科长(主任)每人每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简讯》发稿2篇,在《河南人事信息》或省《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发稿1篇;副科长(副主任)每人全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工作简讯》发稿2篇;其他同志(工勤人员除外)每人全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工作简讯》发稿1篇;有业务对口刊物的科室(单位)全年须在对口刊物上发稿2篇。由于局办公室、编办综合科承担人事编制信息编发任务,信息来源量较大,全年须在各级各类信息刊物上合计发稿12篇,其中需在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刊物和《河南人事信息》或省《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各发稿2篇。

2、业务科室(单位):局属各科室、各单位除综合科室和其他科室外,均为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含正科级副主任)每人全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简讯》发稿3篇,在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简报各发稿1篇,在《河南人事信息》或省《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发稿1篇;副科长(副主任)每人全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简讯》发稿2篇,在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简报发稿1篇,在《河南人事信息》或省《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发稿1篇;其他同志(工勤人员除外)每人全年须在《南阳人事信息》或市《机构编制简讯》发稿1篇;有业务对口刊物的科室(单位)全年须在对口刊物上发稿2篇。

3、其他科室(单位):计划科、工资科、离退休科、老干科、行政编制科、事业编制科、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教学站、中转站。科室科长(主任)每人全年需在《南阳人事信息》或《机构编制简讯》发稿3篇。

(二)考评标准

1、各科室(单位)完成各自目标任务计50分。

2、在《南阳人事信息》“人事简讯”栏目中刊发一条简讯计0.5篇;一般性信息,每条按1篇计算;调研性信息,每条按1.5篇计算。联合署名的信息,按比例计算。

3、根据科室、单位实际人数计算的结果为本科室、单位全年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各科室在完成信息宣传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多发一篇加0.5分,每少发一篇扣0.5分。

4、鼓励在《中国人事报》、《中国人才》、《中央机构编制动态》和《人才资源开发》刊发相关工作信息。其中在《中国人事报》、《中国人才》和《中央机构编制动态》上每刊发一条加2分;在《人才资源开发》上每刊发一条加1分。

5、被“南阳人事人才网”人事要闻栏目和“阳光人事”人事资讯栏目采用的信息,每篇加0.5分。

6、其它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刊播的人事编制工作信息,不再作为加分因素列入年度考评方案,单设宣传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发。

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由局办公室监控。

三、人事编制调研工作(基础分:50分)

(一)目标任务

调查研究能力是每个人事编制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每年围绕人事编制工作搞些调查研究,是提高业务技能的有效手段。因此,不论什么类型的科室都要加强调查研究,全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调研文章除指纯调研性文章外,还包括经验性等较长篇幅的文章。

(二)考评标准

1、提供数据翔实、论证严密、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调研报告计50分,未能提供计0分。

2、调研文章在市级主流媒体(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电视报)上刊发的分别加6分、4分、2分,在市级非主流媒体刊发的加1分;在《市长参阅》、《南阳政府公报》、《南阳通讯》、《南阳政务信息》调研专期等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的“两办”信息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加6分、4分、4分、2分,得到市领导批示的,再加2分;在省级主流媒体(河南日报、大河报)上刊发的加8分,在省级非主流媒体上刊发的加2分;在《人才资源开发》发表的加5分;在《中国人事报》、《中国人才》、《中央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上刊发的,加10分。

3、调研报告未能公开发表,但其中的一些数字、观点、建议和对策写入领导讲话(含规划、方案等事务性公文)、被规范性文件采用,年底不论数量汇总(标明起草人、审核人、使用人)到局办后,由局领导按照满意、较满意、一般三个层次给出意见,分别加2分、1分、0.5分。

人事编制调研工作目标由局办公室监控。

四、信访工作(基础分:50分)

1、全年无信访案件的计50分,有信访案件但处理程序、结果得当,也计50分。

2、通过局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没有按期处理或经市信访部门批准延期,时限已到,仍未办结的每件扣0.5分。

3、通过局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因引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不准确,处理意见不当,被信访部门退回重新处理或信访人不服造成赴省赴京上访且被信访部门登记在册受通报的扣5分。

4、信访案件处理及时并且受到信访部门或当事人表彰或表扬的每件奖0.5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分。

信访工作目标由局办公室监控。

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基础分:50分)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政策,积极参加爱国卫生劳动等集体活动,计50分。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政策,发生违犯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规定的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市、区、办事处通报批评的,扣10—20分。

2、凡局组织的全体会议、局务会等各类会议和全局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劳动等集体活动,按通知人数或人员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少一人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

3、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凡以局里名义下发的各类通知,各有关责任单位均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办理,拖办或误办的,扣1分;不办的,扣2分。

该项责任目标由局办公室监控。

六、自身建设工作(基础分:50分)

自身建设分两个方面:一是科室同志团结和谐、正气足,大局观念强,宗旨观念牢,工作效率高,计25分。本单位发生非原则性不和谐现象,一次扣5分;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被新闻媒体或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二是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计25分。每迟到或早退1人次,扣1分;旷工1天1人次,扣2分。

自身建设目标由人事科监控。

七、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工作(基础分:100分)

积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执行二、五学习制度,支持党建工作的计100分。

1、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及个人,因违反精神文明建设规定,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2、全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党课教育活动,无故缺席1人,扣相关科室1分。

3、由机关党委组织的文艺活动,不按要求每少出1个节目,扣所在支部每个科室1分。

4、由机关党委组织的体育比赛,不按要求少参加1人,扣科室1分;集体比赛项上,少参加1项,扣支部每个科室1分。

5、支部每季度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扣支部每个科室1分。

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目标由机关党委监控。

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分:50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热情服务的计50分。

1、在行风评议中,综合评价为优秀的科室单位加10分,差的扣10分。

2、纪检组、监察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完成不力的,扣1—5分。

3、人事编制服务对象投诉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扣5—10分。

4、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扣10—15分。

5、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30—50分。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由监察室监控。

九、目标管理奖惩办法

目标考评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年终将对各科室进行目标考评,考评设三个等级:目标完成优秀科室、目标完成科室、目标未完成科室。对目标完成优秀科室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资奖励。要采用适当形式,把目标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后备干部选拔确定、干部调整任用等工作合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十、单项奖除宣传奖外,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其它单项奖。宣传奖给予相当物质奖励,奖金分配以个人为主,科室(单位)为辅。

十一、未尽事宜以局党组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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