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政〔2006〕55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防火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市的农村消防工作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再加上农村远离城市,距消防队(站)较远,一旦发生火灾,就极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薄弱,消防违章违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通讯不便火灾后报警较迟,道路不畅,水源不足,往往会给火灾扑救带来较大困难,导致农村火灾事故一直呈上升趋势,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因此,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既是我市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实际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深入扎实地把这项工作开展好。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

各县(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消防部门要主动会同民政、农业、建设、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当地重点发展镇和处于城市消防队(站)保护以外的农村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澄清农村乡镇基本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队的模式、规模。地域范围较广、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的重点发展镇、中心镇,要建立镇办专职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见附表乡镇标准一);乡办、镇办、村办以及其他性质的企业发展较快的乡镇,要以经济效益好、规模大、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为依托,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企业或企业联办专职消防队(站),承担本乡镇范围火灾扑救任务,队员为企业职工,按企业模式管理,乡镇政府适当予以经济支持和补偿;经济欠发达乡镇,要按照“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以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为依托,建立集治安巡逻、防火灭火于一体的“多功能”专兼、职消

防队(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工具,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标准及附表乡镇标准二)。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参照上述建队模式、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知识缺乏、防火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农村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各地要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文化部门要积极做好送先进文化下乡村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在杜绝迷信烧香、烧纸现象,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带动农民整体意识的提高;广电部门要运用农村典型火灾案例宣传火灾的危害性,提醒人们注意防火安全;科技部门要加大农村科技开发力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转化等无害处理技术,引导农民科学利用秸秆,避免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事故;农业部门要引导农民发展畜牧养殖业,扩大秸秆回收利用率。公安机关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达标之中,公安消防机构、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义务消防队伍、乡镇、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到各乡镇、村庄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农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村庄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和喇叭定期宣传消防知识,并定期组织专门人员为农民讲解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村头、路边、交通路口、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黑板报、防火标语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消防宣传。同时,要加强三秋、三夏、冬春和重大节日期间农村的防火宣传工作,在全市农村形成人人讲防火、村村抓防火、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巡逻,积极消除农村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各地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组织的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巡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用火用电管理,严防小孩玩火和随意燃放鞭炮,严厉制止在公路上打谷晒粮,在农村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旁乱堆乱放秸秆、柴草等可燃堆垛,在田间随意进行焚烧秸秆等不良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巡防队、农村打更队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对农村各类小宾馆、小饭店、小娱乐场所、商业网点、民营企业、个体家庭式作坊的监督管理,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标

准一览表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消防装备

器材配备标准一览表

类别器材类别规格数量

消防水池50立方米6个

水罐消防车1—1.5吨或正规消防车1台

手抬机动消防泵或手抬式细水雾灭火装置2台

水带直径50毫米300米

(一)

水枪直径16毫米4支

吸水管直径100毫米2节

其他随车器材

消防水池50立方米4个

消防摩托车

或车载式移动细水雾灭火

装置

1台

准手抬机动消防泵或手抬式细水雾灭火装置2台

水带直径50毫米300米

(二)水枪直径16毫米2支

吸水管直径100毫米1节

灭火器8公斤干粉2具

备注

1.消防水池在企业及人员相对集中且水源缺乏的地方建

造;2两种标准由乡镇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参考选择。

主题词:公安农村消防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濮阳军分区,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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