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3〕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人工增雨抗旱作业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缓解水资源紧缺、防灾减灾、森林防火、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3〕1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强双兴”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业,依靠科技、提高效益,依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防灾减灾和保护生态的有力手段,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福祉安康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为农服务。市、县气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加强对干旱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合作业,加大粮食主产区和关键农事季节等时期人工增雨作业力度,保障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

(二)加大水资源开发力度。合理利用大气环境条件,加强对全市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在白莲河、天堂、大同、垅坪等大中型水库承雨区,实施增蓄性人工增雨常态化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全力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围绕森林火险火灾、空气严重污染等突发事件以及长时间高温,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在装备、技术、气象条件具备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级作业指挥中心,大力推进市、县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作业条件预报系统、移动作业指挥系统,优化作业指挥流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粮食主产区人工增雨抗旱基地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能力。加强作业装备的更新换代,推广使用自动化程度高、作业性能强的新型作业装备,提高地面作业工作站装备自动化程度,继续推进标准化防雹增雨工作站建设。

(五)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气象、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作业公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装备年检等重点环节管理,健全军队、公安、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紧密协作的弹药储运机制。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建立健全管理和激励机制,为人工影响天气提供有效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工作。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四)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设施,广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公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工影响天气原理和相关科学知识,防灾减灾、云水资源开发及其它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发挥的效益,作业人员的先进事迹等,为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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