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十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十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十政办发〔2007〕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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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十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十政办发〔2007〕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十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7年十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54号)要求,制定全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十堰,保证市民饮食安全为宗旨,按照"全程监控、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的全程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以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全程监管。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加强农业环境污染预防和整治,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规范农资店,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防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建立追溯制度。贯彻实施《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十一五"规划》,加快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专项抽检。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3、大力发展绿色品牌有机农业。坚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标准化及认证的激励机制,推进山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抓好30个新认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研发制定有机木耳、有机香菇、有机道茶、绿色柑桔、地道中药材等特色产品标准,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打造十堰农业精品品牌。培训农业标准骨干120人次,培训农民12.5万人次;建立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6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8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产品49个。
(二)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按照"既要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的指导思想和"全面监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分散经营的,特别是传统食品生产的小企业和小作坊,要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整合为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年审等监管手段,做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全方位监管到位。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和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开展专项抽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推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的备案和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严格食品的市场准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以查处原28类食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为手段,督促无证企业积极申报生产许可证,大力推进新7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和白酒换证工作,建立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推行QS标志,逐步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管理,逐步建立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一是推进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年底确保至少一家企业达到相关认证标准;二是在县市进一步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管理;三是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五是对超市、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实行放心肉采购登记证制度,建立健全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全年检查用肉单位不少于800家。
(三)整顿食品流通秩序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整治农村城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和庙会;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农村集镇、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区域的经营食品监管;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监管。每季度全市集中组织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整治食品经营行为。
2、全面推进自律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继续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在巩固重点市场和超市全面实行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的基础上,全市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率达到80%。属地工商所(分局)全面实行食品批发市场"责任专管员"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针对食品质量状况和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大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力度。按季做好10大类、100个品牌食品质量跟踪抽查工作。
4、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逐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加强饮食卫生和消费环节监管
1、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向社会公示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的规定,严格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与食源性疾病发生。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扩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覆盖面,根据抽检情况调整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
(五)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市场流通网)建设。结合实际,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核心,按照整合资源、多员合一、联合共建的思路,对现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村有关食品安全的责任网和监督网进行梳理整合,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与机制,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专兼职队伍,逐步实行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和监督员"统一聘用、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办法,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充分发挥工商的12315、质监的12365、卫生的12318、农业的12316等申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群众监督网络。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和重点扶持大中型商贸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形成以城区大中型综合超市或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中小超市为骨干、村级综合便利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经营与服务网络。今年全市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乡镇和村级农家店280家。
2、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活动。
3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食品安全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食品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及部门目标考核的范围,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提高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
2、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摸底调研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各部门密切协作,增强打假力度。
1、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协调配合,增强打假力度。落实监管责任,下移监管重心,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
2、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各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有效制度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认真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农村”、“食品安全进学校”、“食品安全进工地"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在全市学生中开展学习、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活动。
2、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监测抽检结果和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警示信息,特别要把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标识、规范和检测结果、监管信息等,集中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网站上,供公众查询检索,必须正确引导舆论,正确引导消费。
3、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今年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第三年,也是验收年,要抓住机遇,再加措施,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目标。
2、各县市在7月初前将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底,市政府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对各县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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