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政办[2006]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

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将于2006年6月15日—1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2006年河南省境外省外重点投资贸易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号)要求,我市拟组团参会,特制定本参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参会单位

为做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代表团,申武装副市长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参会单位主要有:各县(市、区)政府、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各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展位。

(二)5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和参展企业名单、楣板制作内容、展位搭建要求及说明。

(三)5月20日前

1.报送有关参展企业展板制作和宣传材料印刷情况。

2.交齐参会代表及布(撤)展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3.交齐展位费及相关费用。

(四)6月10日-14日布展,14日下午19:00闭馆安检。

(五)6月13日晚20:00召开省组委会预备会。

(六)6月14日下午4:30召开预备会,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地点另行通知。

(七)6月15日上午开幕式。

(八)6月19日下午15:00撤展。

三、主要内容、交易方式及参会企业范围

(一)主要内容: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国内外商品贸易洽谈。

(二)交易方式:以商品展销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

(三)参展企业范围:产品与东北市场有互补性的企业;拟开拓东北及边贸市场的企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四、展位设置及布展

本次哈洽会设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内设2000个标准展位,我省拟定50个展位。根据我市企业产品情况,我市拟定展位2—3个。市代表团办公室根据企业申报负责展位分配,并对布展工作提出总体安排。参会的各县(市、区)、市直企业要按照要求负责本展位的具体工作。

五、组团和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一)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各参会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领导带队,专人负责。

(二)哈洽会是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对外经贸活动,各参会单位要筛选名优特新产品参会参展,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三)参会人员要熟悉企业概况及产品,又要具有一定的管理营销能力,遵守大会纪律,服从管理,注意仪表。

(四)拟考察中俄边贸的人员,请携带护照。

(五)经费问题。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参会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人:许昌市商务局赵卫民滕世中

办公室(传真)电话:0374—2622355

手机:13937455921(赵)13603743389(滕)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17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参展申请表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