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产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8-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产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政府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纨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一、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凭下岗证和本人身份证,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免费办理就业推荐、人才信息入网,免费参加周六、周日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二、我市国有企业需要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优先接纳本市国有企业下岗的同类人员,凡有下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准调进与下岗人员同类、同层次的人员。

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部门下达的增人计划招收非国家统一分配的各类人员(含工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本市国有企业下岗人员。

四、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可以继续办理“农转非”,不受是否聘任的限制;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家属办理“农转非”时与全民所有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五、我市下岗人员的子女在高校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安排工作,允费参加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办理有关手续。

1998年8月6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