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07〕146号
颁布日期:2007-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7〕14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章方案概况

一、名称: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二、实施企业:汉中四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实施期限:2006-2010年

四、指导思想

以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精神和陕西省《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汉中市“十一五”规划为准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汉中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对回收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汉中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地率先突破发展。

五、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再生循环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城乡90%以上的村镇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的收购、拆解、加工和销售处理链条。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回收率达到90%,实现汉中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六、建设原则

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以整合现有网络资源为基础,逐步形成符合汉中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规模适宜,设施适用,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管理规范科学的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七、建设任务

(一)在社区内和城乡之间,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要求,按规范化改建250个回收站点,在城市社区新建50个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站(亭)点。

(二)配置固定的再生资源专用运输车5辆。

(三)对流动收购人员配备1200个统一标识流动收购三轮车。

(四)在新建的绿色回收站(亭)点回收的再生资源做到不过夜储存,当日收购,当日运送往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以达到汉中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目标的要求。

(五)每个乡镇建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每2个村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

(六)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及加工中心。

在汉中市北郊(距城区4公里)经济开发区新建一个占地75亩(约49500平方米)的大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加工中心,负责对回收站点送来的再生资源进行存储、分拣、加工、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利用环保循环经济发展链条模式。同时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七)在全市十一个县区各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占地面积在5000—6000平方米以上,负责本辖区内回收点的管理经营,同时兼具收运、整理、储存、交易、中转的功能。

(八)在大型企业和大中型住宅区可单独设置回收站点,其面积可根据企业或住宅区规模大小确定,其职能和功能与街道回收站点相同。各回收站点要纳入辖区回收中心统一管理。全市共建回收站点300个(汉台区50个)。

(九)建立汉中市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系统。

八、建设投资

建设总投资4600万元,银行贷款1800万元,企业自筹2300万元,争取省、市区政府财政和政策扶持500万元。

第二章试点单位基本情况及条件

汉中四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5年3月注册成立的专门从事生产性、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交易,废旧物资网上交易的专业公司。现有各类高、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18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设有经理部、市场营销部(网络体系建设部)、技术开发创新部、经营核算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室。

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守法、规范、环保、充分利用”的经营理念,按照“规范化、市场化、集团化、产业化”的经营思路,截止2006年底,已在汉中市城区建立规范化回收网点20个,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300余万元。

为建设汉中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公司已租地占地75亩(49500平方米)。项目进展情况是:交易中心四周已建好2.5米高围墙,建好交易摊位110个,每个摊位250平方米,储存仓库一个1000平方米,加工分拣中心一个1000平方米,大型停车场一个6000平方米,生活服务区600平方米,办公房200平方米。已配备专用运输车5辆,50吨地磅一台,吊车、铲车、打包机各一台,加工分拣中心配备了废旧金属的割、切、剪、焊等加工设备。基本具备大型铸造、炼钢企业对原料规格质量的要求,为市场对外开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最近,该公司正在以资本为纽带,整合网络资源,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构建、完善汉中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工作。预计2007年底以前,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可全面对外营业。

第三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工作基础

一、再生资源回收现状

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总数约200家,其中通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总数为102家。回收网点680个,回收加工企业10个,从业人员约为2500人。全市各类废旧物资年回收量约为50万吨,其中废钢铁6万吨,废有色金属160吨,废塑料1000吨,废旧轮胎翻新和回收利用约为200吨,废旧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废造纸原料约30万吨等。

(一)从业人员复杂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中除原物资回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法律常识外,个体工商户、无证经营户和流动收购人员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学习,且法律意识淡漠。尤其是流动收购人员,大多为城市近郊农民,这部分人员文化程度和思想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一般不问收购品来源。不知什么能收,什么不能收。以唯利是图为准则,随意定价,短斤少两,成行业贯例。顺手牵羊,以收废品为名采点盗窃等屡见不鲜,是行业混乱的源头。

(二)收购加工无序化。前些年,由于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力,受利益驱动,汉中废旧物资回收点“遍地开花”;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收购、哄抬价格,恶性竞争激烈。行业内出现了越是守法、合法、规范的企业越是亏损的情况,致使原国有、集体物资回收公司困难重重,大多被迫转行或破产,幸存者廖廖,且举步维艰。尤其是2002年国家取消了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更加加重了行业的无序化态势,不仅使大量再生资源不能很好地回收利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成了不法分子销赃的主要渠道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再生资源回收率较低。据测算,全市每年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在5亿元左右,除废旧金属回收率能达到50%以上,其余的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回收率均不足20%,再生资源流失和浪费严重。且加工企业设备简陋,造成再生资源利用价值低。

第二,收购环节无序化,管理难度大。据调查,目前活动在汉中城区的流动收购人员有2000多人,主要是汉台区近郊和南郑等地的农村富余人员。由于这些人文化素质和个人品德素养参差不齐,结构较为复杂,法制意识淡漠,唯利是图,因此在收购时一般不问所收物品来源,随意定价,短斤少两,参杂使假成为行业贯例,更有顺手牵羊,借收废品之名采点偷窃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扰民现象严重,而且已形成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

第三,收购站点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目前,汉中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大多为自发形成,有的有营业执照,有的为无证经营。布局上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路边场院,大多位于城区内,见缝插针,布局随意性大,有的甚至临街设点。所谓设施主要就是一台秤和一片场地,所收物品大多露天或搭棚堆放,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是汉中市“双创”工作的主要治理对象之一。

第四,法制化程度低。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特别是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取消了特种行业许可后,降低了废旧回收行业门槛,导致回收渠道混乱,有些网点甚至成为收赃销赃的场所。

第四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

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状和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形成以社区回收站为基础、废旧物品处理中心为核心、试点企业为龙头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

网络设置对生活性废旧物资以社区居民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在1500—20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亭,每个营业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投放环保型流动三轮车1200辆。

二、规范废旧金属回收网络,取缔非法站点

对现有废旧金属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整顿、改建,按“七统一,一规范”管理要求,对设置不合理的回收站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一律进入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经营。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废旧金属回收经营网点,违者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流动收购人员管理

摸清底子,实行统一建立档案,统一服饰标识,统一制作证件,统一配置收购车辆,统一培训上岗的“五统一”管理机制。对不服从管理和违规的流动收购人员,一经发现,批评教育不改者,取消收购资格。

四、严把从业人员管理,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县区再生资源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后持证上岗。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和禁止回收物品等业务知识,做到守法经营,公平诚信,接受群众监督。

五、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加工中心

汉中四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汉中市北郊经济开发区,占地75亩,市场设置符合环保要求。该场地距市区尚有距离,与居民区相对隔离,距汉宝公路500米,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布局合理,已建成初具规模,建成1000平方米的储存仓库和200平方米的办公营业房。市场同时具有储存、集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可容纳110户客商经营,安装50T电子磅秤一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废旧金属加工中心已在市场内建1000平方米,废旧金属加工车间,配备了废旧金属的剪、切、割等加工设备和吊车、铲车。拆、吊、装卸,十分方便。

六、电子商务系统

计划建成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大厅设立电子商务系统,开通汉中市再生资源网站。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支付等功能的电子服务。通过电子大屏幕及时发布各类交易信息。

七、县区废旧金属及废旧金属集聚中心

各县区筹建一个废旧金属集聚中心和非废旧金属集聚中心,负责对各县废旧再生资源的回收聚集、分类、挑拣,并进行必要的初加工。对各县投放一辆封闭式环保型流动运输车。

八、市区集聚中转站

在市区建设2个集聚中转站,具有收运、整理、储存、中转的功能,与社区回收点配套,便于交货和集中运输。每个占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第五章实施进度

试点实施期限为2006-2010年,建设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12月底

1.完成对全市各居民社区现有回收站和再生资源交易经营情况调查摸底。

2.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征地,建四周围墙,完成场地平,水电、路通,即“三通一平”。

3.完成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门卫值班室修建。

4.组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领导班子,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起草拟定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设置方案。

第二阶段:2007年1月—2008年6月

1.办理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报批手续。

2.整顿改造现有回收站、点加工企业,包括流动回收人员1200名,完成统一建立档案,统一服饰标志,统一证件,统一配置收购车辆,统一培训上岗。

3.在市区投放封闭式环保型废旧物资回收专用车1辆。

4.培训从业人员。

5.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系统开通。

6.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试营业。

第三阶段:2008年7月—2009年12月

1.完成废旧金属加工中心和非废旧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开始试营业。

2.在市区内完成建2个集聚中转站,再投放封闭式环保型流动运输车1辆。

3.完成对十个县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和加工中心建设并投放封闭式环保型流动运输车10辆。

第四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1.5月底前进行回头看,按照制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

2.7月底前完成建章立制工作。

3.12月底前特邀请省商务厅领导和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检查验收,总结经验。

第六章项目投资概算

一、项目投资总额

总投资4600万元。

二、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1800万元,企业自筹2300万元,争取省、市(区)政府财政和政策扶持500万元。

三、具体项目及费用

1.汉中市北郊租用土地75亩,建110摊位,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投资概算94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租地,建设摊位、硬化场地、通道、建营业办公室、围墙、门卫室及生活区工程,已投入资金380万元。二期工程完善市场功能设施,投资概算560万元。

2.废旧金属加工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购置设备)投资概算400万元。

3.废旧物资分拣加工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购置设备)投资概算500万元。

4.基础回收网络:

(1)购置封闭式环保型运输车15辆,每辆20万元,共300万元。

(2)建300个回收站点,共投入资金概算900万元。

(3)预计购三轮车、人员培训和服装等其他费用概算260万元。

(4)流动资金800万元。

(5)电子商务系统投资概算500万元。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企业每年可实现净利润总计600万元。7年可收回全部投资,社会效益很好,对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缓解资源短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七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分管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发改委、规划、城建、工商、环保、公安等部分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日常事务工作由汉中市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回收网络体系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制订及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沟通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2.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流动人员的登记管理。

3.市工商局负责统一发放《营业执照》,负责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4.市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协调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定点布局。

5.市环保局负责对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加工中心的环保指导和监督管理。

6.市城建局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回收摊点、流动收购车及从业人员的清查管理。

7.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将有关项目具体纳入实施计划,给予落实;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和经验的推广;组织开展对公民保护环境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宣传教育;负责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辖区内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

依靠报刊、电视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全社会都来理解、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实施企业要加强对基层收购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从业人员端正经营思想,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回收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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