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3年9月2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3-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3年9月2日)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华联奎、林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侯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权增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三、免去孙宗颢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赤东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四、免去陈嘉宾的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孙泊生为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

五、免去黄赤东、孙泊生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刘志新(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七、任命王桂霄(女)、杨洪培、蔡小雪、周红耕(女)、刘涌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一、任命赵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熊传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郑德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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