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一大队等6家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一大队等6家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一大队、上海航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中核测绘院、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等6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13

传真:010-638822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公示意见表.doc

http://files.sbsm.gov.cn/www/201311/20131126164445426.doc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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