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23号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文号:公告2009年第23号
颁布日期:2009-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2009年第23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09]2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三批)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一、二批)部分型号的变更信息予以公告。

附表: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三批)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目录(第一、二批)部分型号的变更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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