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审评原则(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发[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发[2016]1号

关于印发《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审评原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在确保安全基础上,规范我国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发展,指导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的安全审评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审评原则》(试行)。该审评原则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并通过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设计过程中,应针对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的技术特点,对事故分析方法、事故放射性源项和释放机理、运行管理、应急策略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在审评原则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审评原则(试行)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601/W020160111571620214973.pdf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月4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