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保函〔2015〕158号 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管理和申报世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保函〔2015〕158号
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管理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我局定于近期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5年3月27日1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研究、部署海上丝绸之路保护、管理和申遗的工作安排和任务。我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参会人员
沿海11个省(直辖市)文物局分管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1-2人,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预备名单的9城市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文物行政部门领导2-3人,其他申请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城市的市政府领导和文物部门领导2-3人;受邀媒体记者。
四、参会准备
(一)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本省(直辖市)相关人员参会,并汇总本省(直辖市)参会人员名单。
(二)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地市人民政府分别就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准备会议材料,并做会议讨论发言。
(三)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汇总的参会人员名单和工作报告于2015年3月6日下午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局。
五、参会费用
参会人员旅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
六、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邵军010-56792083、叶思茂010-56792076;传真010-5679210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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