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的通知

办保函〔2015〕158号

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管理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我局定于近期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5年3月27日1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研究、部署海上丝绸之路保护、管理和申遗的工作安排和任务。我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参会人员

沿海11个省(直辖市)文物局分管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1-2人,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预备名单的9城市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文物行政部门领导2-3人,其他申请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城市的市政府领导和文物部门领导2-3人;受邀媒体记者。

四、参会准备

(一)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本省(直辖市)相关人员参会,并汇总本省(直辖市)参会人员名单。

(二)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地市人民政府分别就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准备会议材料,并做会议讨论发言。

(三)请各相关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汇总的参会人员名单和工作报告于2015年3月6日下午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局。

五、参会费用

参会人员旅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

六、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邵军010-56792083、叶思茂010-56792076;传真010-5679210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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