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的通知

广发〔201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

总局《关于申报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的通知》(广发〔2013〕56号)下发以后,总局和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电视剧剧本评审章程(暂行)》和《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了评选工作。经过省级管理部门初评、总局专家评委会评审和结果公示等既定程序,现将2013年度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优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项目

http://www.sarft.gov.cn/shanty/resource/appendix/2013/12/17/20140108154238200166.doc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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