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期检查结果的函
关于通报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期检查结果的函
|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环办函[2013]1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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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通报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期检查结果的函
各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承担单位:
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07〕53号)、《环保科研项目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科研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环科函〔2009〕24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执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检查结果表明,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绝大部分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了阶段性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较好。绝大多数项目产出明显,阶段性成果已为我部相关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个别项目研究进展滞后,经费执行偏慢。
为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现决定对“移动源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与监管技术体系研究”等15个阶段产出明显、成果得到应用、绩效考评为优秀的项目(见附件)予以通报表扬,项目负责人科技信用等级评定为优。对“干旱沙漠自然保护区生态稳定性评估与社会服务功能研究”1个绩效考评为中的项目(见附件)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督办,限期整改,项目负责人科技信用等级降为中。
希望受到表扬的项目单位和负责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受到批评的项目单位和负责人要尽快进行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正式行文报送我部。对整改不力的项目,拟将项目负责人科技信用等级降为差,并限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环保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学习借鉴受表扬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监督项目按计划执行,规范经费使用,加强项目产出,及时将有关成果上报我部,确保项目成果能够为我国环境管理提供支撑。
附件:2012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期检查结果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312/W020131226379947594065.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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