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追授孟瑞鹏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思政[2015]2号
颁布日期:2015-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追授孟瑞鹏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15]2号

孟瑞鹏,男,汉族,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2级学生。2015年2月26日,两名儿童不慎落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一处人工湖中,来此看望朋友的孟瑞鹏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将两名儿童成功救起,自己却体力不支,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3岁。

孟瑞鹏同学在少年儿童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用宝贵生命诠释了当代青年学生的价值追求和崇高使命,展示了当代青年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孟瑞鹏同学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模范,是全国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孟瑞鹏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孟瑞鹏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孟瑞鹏同学学习,学习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优秀美德,学习他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为标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信念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教育部

2015年3月25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