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通〔2011〕18号
颁布日期:2011-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1〕18号

现发布《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79-2011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代替WS/T79-1996)

本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WS/T79-1996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