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潘玮柏、马来西亚歌手曹格到福州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2023号
颁布日期:2009-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潘玮柏、马来西亚歌手曹格到福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23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9]1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协(福州)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福州中天传讯广告有限公司合作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马来西亚歌手曹格,于2009年10月11日到福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确保演出活动安全。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