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201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18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音乐厅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乐团一行34人,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2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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