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办秘〔2015〕234号
颁布日期:2015-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14日

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确保国家支农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乡镇干部就近监管涉农资金优势,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落实乡镇干部包村管理责任机制,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乡镇包村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努力实现涉农资金监管体系完善、资金安排合理、使用效益显著,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包村干部工作职责,创新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措施,探索建立健全监管执行有力、监督检查到位、规范操作有序、公开公示透明的涉农资金监管机制,以保证涉农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实现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更加科学、统筹管理更加协调、资金使用更具效益、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就近监管。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镇包村干部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涉农资金监管职责,要充分利用包村驻点的便利,就近就地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2、重点监管,突出实效。重点把握财政补助类资金、项目类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流程,突出抓好“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监管环节,通过有效监管,保障涉农资金安全运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实效,确保涉农资金运行公开、透明和安全。

3、统筹资源,部门联动。建立市级工作领导组,统筹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监管资源,全力支持包村干部开展监管,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通力协作、配合密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2月)。成立领导组及办公室,开展实地调研。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开始)。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各村的包干干部,报领导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监管项目类资金。重点监管涉农项目的规划、申报、公示、招投标、实施、工程质量、实施进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资金报账、及项目后续管护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项目建设事前有规划、有预算,事中有检查、有整改,事后有验收、有审计,全程有档案,确保每个环节责任落实、管理到位、质量达标。

(二)监管补助类资金。重点监管惠农政策宣传、补助对象评议程序、张榜公示、动态管理、抽查巡查、信息报送、补助清册和档案管理等环节,严格执行“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确保惠农补贴数据的真实性、补助对象的准确性、公开公示的全面性。

(三)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依托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重点监管财务收支的规范核算,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处置和保值增值,以及债务的防范、控制和化解。按照村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及公开程序,严格执行,确保村民对“三资”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组织保障

为全面推进我市乡镇领导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具体负责工作的实施开展。(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六、职责分工

(一)市监管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和协调我市乡镇领导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研究解决监管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二)市监管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组织开展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等。

(三)市直成员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本部门项目信息(如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拨款文件等);负责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协助配合包村干部履行监管职能;负责审核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报账资料须经包村干部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办理;参与市监管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年终对乡镇的考核工作等。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干部开展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

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四)乡镇(街道)和村两委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落实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负责制定本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考核办法;负责整合财政、民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资源,支持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形成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与包村干部签订监管涉农资金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负责落实包村干部年度目标考评。

村两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指导下、主动配合乡镇包村干部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确保涉农资金运行公开、透明、安全。

(五)包村干部职责

负责对补助类资金的政策宣传、评议程序、张榜公示、动态管理、信息报送、补助对象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监督;负责对项目类资金的监管,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规划、招投标、公示、实施、验收、决算等环节,并在相关监管资料上签字认可;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和债务的规范管理,督促村委会按规定将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定期在召开地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情况,确保村民对“三资”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负责所包村的涉农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包村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监管工作交接手续,并对交接前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七、考核奖惩

各乡镇(街道)要将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开展情况、监管效果与包村干部的考勤考绩、评先评优,以及对所包村的资金、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积极负责、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包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国市乡镇干部包村监管涉农资金

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何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胡琳娟(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梅骏国(市政府办主任)

奚修维(市发改委主任)

晏国成(市教体局局长)

俞安林(市民政局局长)

余平(市财政局局长)

汪恭远(市人社局局长)

唐海宾(市住建委主任)

张师范(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和根(市农委主任)

周小平(市水务局局长)

段鸿龙(市卫计委主任)

王伟(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余平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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