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8

北京市各化妆品检验机构:

为规范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33/20110808174110049249461/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doc

2.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验收标准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33/20110808174110049249461/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验收标准.doc

3.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验收标准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33/20110808174110049249461/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验收标准.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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