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1〕255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1〕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现将市数字办制订的《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安排专门负责信息保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责任人,根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网站栏目和内容等进行修改调整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内容保障分解表要求的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周到的服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
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12号);
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85号);
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的通知》(闽政办〔2010〕128号);
9.《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07〕41号)。
二、考核范围
1.政府部门网站
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外经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与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和计生委、环保局、旅游局、粮食局、审计局、统计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外事侨务办、老区与扶贫办、国资委、人防办、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作办、煤炭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供销社、市政府采购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业局。
2.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网站
新罗区人民政府、永定县人民政府、上杭县人民政府、武平县人民政府、长汀县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漳平市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进度安排
1.2011年8月1日~11月30日,公共服务专栏内容保障情况监测;
2.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全面考核;
3.2012年1月中旬汇总,起草考核报告,公布考核结果。
四、实施部门
由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数字龙岩建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组织电子政务、公共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各单位网站的绩效考核结果将通过市政府办文件和“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yan.gov.cn)公布。
联系人:刘小伶,联系电话:0597—321289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考核指标体系
1.政府部门网站的考核。根据国家关于加强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婚育收养、公用事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经营纳税、资质认定、工程建设等13个方面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能力评估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重点考核。考核指标体系构成包括:信息公开23分,网上办事25分,公众参与22分,网站安全、性能、设计及运行维护10分,内容保障与协同20分。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2.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结果以省政府办公厅的考核结果为准,不再单独评估。
附件:2011年度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2011年度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信息
公开
(23)
主动信息公开
(14)
概况
信息
网站发布领导简历、分工信息,机构设置、科室及直属单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情况。
2
公开部门职责信息,得0.5分。
公开领导简历,得0.25分;
公开领导分工信息,得0.25分。
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得0.5分;公开科室职责,联系方式,得0.5分。
公文
发布
在“中国龙岩”网站、本单位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与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文告等公文信息年度累计数量(包括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信息)。
4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4分。
文件应分类、序时排列(倒序,最新文件在前),主要考核网站发布的最新公文的数量。
规划
计划
网站发布本部门“十二五”规划、专项规划及执行情况,或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展等(包括工作规划计划类信息情况)。
1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1分。
统计
信息
网站发布部门年度(季、月份)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情况。
1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1分。
资金
信息
网站发布部门财政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和决算信息,或专项经费、重大项目经费信息,或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或政府集中采购(法规政策、采购指南、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资金类信息的情况。
1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公开“三公”经费加0.3分,满分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信息
公开
工作
动态
网站发布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
2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2分。
人事
信息
网站发布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招聘、任免、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相关人事信息情况
1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1分。
其他
信息
网站主动发布其他与本部门职能相关信息情况;专题专栏建设情况。
2
按照2011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2分。
信息
公开度
(2)
信息
公开度
网站公开的公文数量与本年度部门制发公文数量(不包含涉密文件)的比率情况。
2
根据网站公开的公文数量与本年度部门制发公文数量的比率计分,满分2分。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规范性(7)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是否按《条例》第十九条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公开指南。
0.5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得0.5分。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是否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本部门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部门业务职能设置的结合情况;目录能否直接链接信息内容。
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规范,没有根据业务特点细分,以及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的最多得0.5分。
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得0.5分。下载后才能阅读信息或设置其他障碍的,最多得0.2分。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情况。
1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得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信息
公开
依
申
请
公
开
公
开
栏目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能够实现在线受理;渠道层级设计合理,无需经过多次点击或选择。
0.5
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得0.3分。
依申请公开渠道的易用程度。渠道层级设计合理,不超过3次点击即可到达提交页面的得0.2分。
公
开
要
素
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情况(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有效反馈依申请公开结果)。
1
公开办理程序,得0.4分。
公开办理时限,得0.4分。
公开收费标准,得0.2分。
在
线
受
理
网站提供在线受理情况;相关表格下载情况;用户申请信息的反馈情况。
1
提供在线受理情况,得0.3分。
提供申请表格下载,得0.3分。
考核用户申请信息的反馈情况,满分0.4分。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网站完整公开上级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发布情况)。
0.5
完整公开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省相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满分0.5分。不完整的最多得0.2分。
监督保障机制
网站是否发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
1.5
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发布情况、社会评议制度、评议结果的发布情况,满分0.9分。
提供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得0.2分。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公开来信处理情况,满分0.4分。已设置信箱,但没有选登来信处理情况的,最多得0.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网上
办事
(25)
服务丰富度和质量
(14.5)
办事指南量及规范性
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数量、规范程度。
6
按照网站提供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数量,累进计分,满分3分。
要素不齐全的,按每个办事指南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事指南是否具备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具体承办处室、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满分3分。
要素不齐全的,按每个办事指南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表格下载量及有效性
提供有效表格下载数量情况(表格名称与办事指南是否一致,表格是否可以下载,是否提供样表下载等)。
4.5
按照网站提供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表格下载数量,累进计分,少于5张表格得1分,满分2.5分。
考核表格下载的有效性,满分2分。
表格不能下载的,按每个表格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在线查询量及有效性
网站实现办事状态、结果查询的有效事项数量;提供有效便民服务查询;提供有效便民服务查询的情况。
2
提供办理状态的查询功能,得0.25分;提供办理结果的查询功能,得0.25分。
按照网站实现办事状态、结果查询的有效事项数量,累进计分,满分1分。
提供有效便民服务查询的数量,按项计分,满分0.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网上
办事
在线申报量及有效性
网站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的数量及有效性的情况。
2
按照网站提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的数量,累进计分,满分1分。以一体化形式整合的(如仅提供一个登陆、列表页面的),无法统计事项数量的,其数量按1项计算。
考核在线申报的有效性,满分1分。
人性化服务度
(10.5)
网上
办事度
网站提供的服务事项中,能够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结果反馈(在线查询)等全流程办理服务的事项的数量与网上提供的所有办事服务事项数量的比率情况。
4.5
根据可实现全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的数量与网上提供的所有办事服务事项数量的比率计分,满分4.5分。
场景导航
网站按照用户需求或实际办事场景设计办事导航的数量情况;场景式导航全流程办理实现情况(应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相关法规政策和常见问题解答等)。
4
考察场景导航服务的数量,按项计分,每项1分,满分2分。
考核场景导航服务是否能够实现全流程办理服务,满分2分。
只整合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的,最多得1分。
服务主题分类
网站结合部门职能以及用户对象设置主题服务情况;网站提供特殊人群快速访问通道情况(应分栏目整合资源,如网上办事、服务机构、政策法规、常见问题)。
2
考核网站是否细分个人、企业对象提供服务,或按部门职能、业务流程设置主题,满分1分。
考核网站是否提供特殊人群快速访问通道,满分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公众参与(22)
咨询
投诉
(8)
渠道
种类
网站提供领导信箱、效能投诉和监督举报等咨询投诉渠道情况(或者整合完善的综合渠道)。
1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领导信箱、效能投诉和监督举报等咨询投诉渠道情况,满分1分。
渠道
功能
网站提供在线留言功能;提供办件查询功能;提供使用帮助、指南;按照主题提供常见问题列表等情况(整合完善的综合渠道,可选择信件类型、发送部门)。
3
提供在线留言功能;提供办件查询功能;提供使用帮助、指南;按照主题提供常见问题列表等情况,满分3分。
答复
情况
网站公开反馈信件的丰富程度(数量);信件答复及时性;信件答复的内容质量情况(重点考核公众在公共服务领域有关的咨询投诉的答复情况;考核是否存在对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不答复,或者答复“已阅”、“请拨打×××电话”、“请找×××”等应付、推诿现象)。
4
考核全年公众通过网站参与咨询投诉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累进计分,满分4分。
渠道
功能
用户可实时参与;能够提供直播材料(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整理丰富情况;在线访谈下期预告、长期预告。
1
用户可否实时参与;提供在线访谈下期预告、长期预告,满分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公众
参与
实时交流参与量
参与“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访谈次数
2
及时落实“中国龙岩”网站访谈计划,单位领导参与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次数。每次1分,满分2分。
全年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的次数。网站全年开展在线访谈的丰富程度;实时交流的主题设计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围绕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在线访谈);网友参与情况。
1
考核部门网站全年开展在线访谈的次数。单位领导参与访谈每次得0.5分,科室负责人或专家参与访谈每次得0.3分,满分1分。
访谈应围绕政府业务职能或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内容。
实时交流参与答复量
对公众通过网站参与建议的实时交流活动,给予答复的总件(条)数。
2
根据公众参与访谈的情况及嘉宾回复情况计分,满分2分。
民意
征集
(8)
渠道
种类
网站提供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民意征集渠道情况。
1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上听证或网上评议等民意征集渠道,满分1分。
渠道
功能
网站提供在线提交功能情况;提供调查或征集情况统计分析功能情况。
1
提供在线提交功能情况;提供调查或征集情况统计分析功能情况,满分1分。
民意征集参与量
全年网站开展民意征集的次数。
3
考核部门网站全年开展民意征集(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的丰富程度(包括网站转载的本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的民意征集内容);网站开展民意征集活动的主题设计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意见征集),满分3分。
单纯征集网站建设意见的,不予计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民意征集参与答复量
全年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建议的民意征集活动意见公开的总(条)数。
3
考核网站公开的民众意见数量、网上调查投票数等,累进计分,满分3分。与征集内容无关的广告帖等留言,不予计算。
网站性能设计及建设维护
(10)
网站
响应
(1)
网站
响应
网站主页或者网页内容响应时间、关键搜索模块响应时间情况。
1
主页或者网页内容响应时间正常,满分0.5分。
关键搜索模块响应时间正常得0.5分
页面
展示
(1)
页面
布局
网页栏目、内容布局合理性;内容层级复杂度;页面美观度情况。
1
网站首页能够体现政府网站三大功能定位,在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或公告栏等)、搜索引擎,有新闻动态,满分0.4分。
考核内容层级的复杂度,不超过三次点击即可访问内容,满分0.3分。
页面美观、简洁、大方,满分0.3分。
辅助
功能
(2.5)
搜索
功能
网站提供搜索引擎功能;搜索引擎搜索方式多样化;搜索结果准确度情况。
1
提供搜索引擎,得0.3分
提供多样化搜索方式,可实现关键字全文检索和组合检索,得0.4分。
搜索结果准确,支持时间/相关度排序并能突出显示重点信息的,得0.3分。
使用
帮助
网站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情况;提供重要服务和栏目使用说明情况。
0.5
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得0.3分。
有重要栏目介绍、使用说明的,每项得0.1分,满分0.2分。
评比
统计
网站提供访问量统计情况;提供网站栏目和内容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情况。
0.5
公布全站访问量统计的情况;网站栏目和内容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得0.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导航
链接
网站提供上、下级单位网站导航、其他重要单位网站导航情况。
0.5
提供上级单位链接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2分。
提供下级单位网站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2分。
提供其他重要单位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1分。
网站运行维护
(5.5)
网站日常
保障
网站是否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网站或网页无法打开的情况。
2
网站不能打开扣1分,无内容的栏目每个扣0.5分,无法打开的网页每个扣0.2分。
网站安全与保密审查
网页是否有病毒、是否被搜索引擎收录为恶意网站、是否公开涉密信息情况。
3
委托省级专业安全公司检测评分,满分3分。
联系
方式
网站提供主办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的联系方式。
0.5
公开网站主办单位和维护单位,得0.25分。
公开联系方式,得0.25分。
网站内容保障与协同
(20)
内容
保障
(18)
网站内容保障
各部门对网站“公共服务”专栏(原“百件实事网上办”或“便民实事网上办”专栏的深化和拓展)的内容保障情况。1.专栏内容保障方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公共服务”专栏,相关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提供相关信息。
(2)有条件的部门也可按照各自任务
8
按照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网上办事材料、调查信息等相关信息,于2011年12月20日前向市数字办报送本单位本年度网站建设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本年度主要领导重视情况、人员配备情况、资金(设备)投入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以及相关附件。满分8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细则
分工在各自部门网站上参考全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规范自建相关专栏,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专栏对其进行链接或抓取。
2.考核方式
根据保障任务数分档计分。
10
考核各部门对《“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规定的内容提供、保障的信息量,满分10分
内容
协同
(2)
相关网站内容协同
部门网站在线办事项目内容、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市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的相应内容一致性情况。
2
部门网站在线办事项目内容、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市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的相应内容一致的,得2分;不一致的,不得分。
补充说明:
1、本评估指标体系中“有效信息”的认定,采用全面检查、抽查和调查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包括社会评议、网民反映的情况,要求无明显错误,如错别字、标题内容不一致、标题或正文内容不完整、发布机构、日期标注错误,无错链、断链等。包括:
(1)本部门(系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公开范围的信息;
(2)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重点考核2011年新增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公开;
(3)除上述内容外,网站建设要求公开的其它信息内容。
2、对于没有审批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部分、内容协同部分不参加评分,其总分按比例折算。
3、对于没有内容保障任务的部门,内容保障部分不参加评分,其总分按比例折算。
4、网站公开涉密信息的,从考核总分中扣10分。
5、对于市政府门户内容保障分工具体内容可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专题“有关文件”栏目下载。网址:xxgk.longyan.gov.cn/wzgl。
6、凡本单位网站和所保障的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中更新上传的信息,发现明显与栏目定位无关的、违法违规的,扣除“网站内容保障”考核项所得的分数。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