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4号),加快小城镇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夏道镇、吴家塘镇、吴屯乡等10个乡镇列入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建设“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保障一体”宜居城市综合体的目标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真抓实干,有效运作,精心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各试点乡镇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务求综合改革建设取得成效。

附件: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名单

延平区夏道镇、邵武市吴家塘镇、武夷山市吴屯乡、建瓯市东游镇、建阳市麻沙镇、顺昌县仁寿镇、浦城县临江镇、光泽县止马镇、松溪县郑墩镇、政和县石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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